为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强化高质量农民培育和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推进农业社会化服务,2024年阿克苏地区收到中央农业经营主体能力提升资金12388万元,其中: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培育资金4709万元、高素质农民培育资金848万元、农业社会化服务资金5385万元、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资金1446万元。
地区财政局严格按照“政策目标明确、分配办法科学、支出方向协调、坚持绩效导向”的原则,将2024年央农业经营主体能力提升资金12388万元万元及时下达各县(市)和项目实施单位,并同步下达区域绩效目标,资金用于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培育、农业社会化服务、高质量农民培育和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等。
此项资金拨付有利于提高素质农民生产经营能力和带动能力,增强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发展实力、经营活动力和带动力,促进阿克苏地区高质量经济发展、农业增效、农民增收,为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提供了有力支撑 。
下一步,地区财政局将继续落实好农业经营主体能力提升资金的保障工作,推动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在助力地区乡村振兴中发挥更大作用,为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加快构建现代化农业经营体系,带动农牧民走向共同富裕贡献财政力量。同时,会同地区农业农村局加强农业经营主体能力提升资金的使用和监管,提高资金使用的规范性、安全性和有效性,切实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确保年度绩效目标如期实现。(阿克苏地区财政局:卡合尔曼·吐木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