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随着新农村建设、乡村振兴等工作的推进,室外健身器材在农村越来越普及,配备健身器材的文体小广场甚至成为一些行政村的“标配”。但由于建设之后疏于管护,有的健身器材“超期服役”“缺胳膊少腿”,有的健身场地杂草丛生,篮球场变成了晾衣场晒谷场,健身器材成“弃材”的现象并不鲜见。
在一些农村地区,留守老人、儿童较多,健身娱乐需求是“刚需”,群众对体育设施的普及更是翘首以待。然而,在一些乡村安装健身设施之后,随着时间推移,原本享有赞誉的民生项目因无人维护而面临“虎头蛇尾”的尴尬,既为当地群众埋下健身不成反“伤身”的隐患,也受到各方诟病。
农村地区健身器材损坏较多,固然有缺乏健身科学指导,群众使用不当、爱护不够等因素,但更重要的是,有的地方从体育设施安装之初,就没有建立有效的管护制度,往往“重建轻管”,甚至“只建不管”“一建了之”。
为此,有关部门一方面应综合运用传统媒体、新媒体等手段加大宣传力度,引导群众规范使用、自觉维护公共健身器材;另一方面,建立完善从信息反馈、维修销号到监督检查、责任追究等各项制度,并让制度形成闭环、让监管不留死角。(贵州省榕江县水尾水族乡人民政府:石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