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8日,胡先生成功将贷款期限由三十年缩短至13年,月还款额由2129.31元调整至4057.68元,在柜台激动的说道“办理贷款时我是单身,现在结婚了,我和我的爱人都有公积金,想用夫妻双方的公积金偿还贷款,刚好出台了公积金贷款缩期的业务,不仅帮我缩短了年限,还节省了十多万的利息,公积金的政策真是越来越好了”。
自今年阿克苏地区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开办住房公积金贷款缩期展期业务以来,阿克苏公积金中心市直管理部积极落实政策,通过“线上+线下”方式大力宣传,确保有需求的借款人都能尽快办理业务,有不少职工符合缩期条件,其中胡先生就是其中受益人之一。
贷款缩期、展期是指借款人在偿还贷款期间,为了减少利息支出、降低贷款成本或无力偿还每期贷款额度,经本人自愿,缩短或延长现有贷款期限的一种合同变更业务。
这一政策为广大职工带来了实惠,申请人办理缩期业务时,需借款人公积金贷款正常还款12期以上无逾期欠款,且应具备稳定的收入来源,每笔公积金贷款在正常还款期内只能缩期三次且每次间隔两年,五年以上的贷款缩期期限不得低于5年“不含5年”以上;办理缩期后不得办理贷款展期业务。各借款人可携带本人身份证(已婚的还需携带结婚证及配偶身份证)就近到地区各县(市)住房公积金管理部窗口办理即可。
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缩期、展期业务开展后,受到广大缴存职工一致好评,截至目前,全中心共办理此业务36笔,下一步,市直管理部将进一步落实贷款职工展期业务需求,并做好贷款展期贷后管理和风险防控。全力落实好各项惠民政策,不断扩大公积金服务影响,持续优化办事流程,提升服务质量,让政策红利真正惠及更多缴存职工,切实提高群众获得感、幸福感,更好的为群众、职工提供优质高效便捷的公积金服务。(市直管理部:李晓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