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听到社区宣传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慈善补助政策,我决定帮我老公资助一笔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近日,乌什镇居民罗女士在乌什县社保中心工作人员的帮助下,以今年最高缴费档次为已经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的丈夫资助了5500元。
提高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水平,是广大参保群众最殷切的期盼。8月份以来,乌什县社保中心紧扣“多缴多得、长缴多得”养老政策方向,按照自治区、地区统一部署,在全县范围内推出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资助政策,并通过户外大屏、新媒体、乡村大喇叭、宣讲等方式,将政策送入群众心间。
“社保中心的工作人员耐心的帮我算了一下账,我资助了5500元,加上丈夫今年缴纳的5500元保费,还有政府补贴的320元,我丈夫今年个人账户储存额达到了11320元,待他领取待遇后,每多资助一年,每月可多领取40多元养老金,退休后的养老生活更有保障了,我觉得这个政策真的特别好。”罗女士说。
据乌什县社保中心主任王海娟介绍,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的参保人,在本年度内已缴费的基础上,可以由社会经济组织、公益慈善组织及个人对其进行资助,资助金额不超过设定的最高档次标准,即5500元,资助金额全部计入参保人个人账户,并按照国家规定计息,通过集体补助、个人资助方式可以有效提高参保人员个人账户积累,从而提高参保人退休时的待遇水平。
需要注意的是,集体补助、个人资助等方式不能代替个人缴费,鼓励参保人的家庭成员及其他社会组织对参保人进行资助,且个人资助只针对当年,不能补缴往年。
“接下来,我们将紧扣高质量发展目标,积极探索,以‘个人缴费、集体补助、个人资助、政府补贴’多渠道拓宽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筹资渠道,丰富筹资来源,切实增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群众个人账户,提高养老待遇水平,让参保群众及时享受政策红利,托起参保群众晚年幸福生活!在具体业务办理中,可拨打咨询电话:0997-5505504。”王海娟说。(通讯员:鲁提普拉·木塔力甫、王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