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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民生
就业“有好”才“友好”
时间 :   2024-06-22 18:37 来源:   清风网 作者:   唐春秋 一审:宁基   二审:陈雄   三审:周满荣
日前,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共中央政治局第十四次集体学习时,首次提出了“构建就业友好型发展方式”。就业是民生之本,一头连着万家灯火,一头连着经济脉搏。而基于当前我国就业实际提出的“构建就业友好型发展方式”,归根到底,要把增强广大劳动者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作为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构建就业友好型发展方式,以高质量发展促进高质量充分就业。
 
协同发挥劳动者、市场、政府三方能动性。悠悠万事,民生为重,民生福祉,就业为本。新时代下,劳动者由被动接受工作转向积极参与工作,而市场需求的动态变化又进一步要求员工加强自身素质、加强自我管理。同时,通过对劳动力市场供需的动态调节,实现了资源的优化配置,从而满足了劳动者的需求偏好,实现了供需双方的整体优化。政府应加大对就业工作的宏观调控力度,出台促进就业、鼓励创业等政策,有的放矢发展新业态等职业教育,完善供需对接机制,建立联动匹配平台,立体化推动人岗相适、用人所长、人尽其才,为劳动力市场供需双方提供必要的支持与保证。
 
坚持扩大就业容量和提升就业质量有机结合。坚持扩大就业容量和提升就业质量相结合,坚持突出抓好重点群体就业;坚持创业带动就业,坚持营造公平就业环境。一是要用现代人才制度来解决劳动力市场的结构性问题;要根据新兴行业和高新技术行业的迅速发展,对高校的专业设置进行动态调整,以满足市场需要的专业人才的培养,并且要建立起一个供求双方之间的联系机制。二是实施差别化的就业扶持政策,保证各类人群的包容性就业;在对青年群体的就业扶持上,政府和企业可以联合开展“青年见习会”等活动,让年轻的大学生和年轻的求职者积累工作经验;在对农民工的就业援助中,制定“城镇融合”方案,使其更好地适应城镇生活与就业市场;三是要放开“弹性就业”的枷锁,破除制约劳动力流动的各种体制机制,破除各种阻碍平等就业的不合理因素,加快完善统一、规范的市场,畅通失业群体的救济途径,切实建立“不打烊”“简单化”的、“一站式”的人才流动机制,促进人才资源在流动中实现高效配置、在稳定中提升。
 
切实保障劳动者权益,优化就业保障。要完善三方协调机制,对灵活就业、新型就业形态等劳动者的合法权益进行制约和规范,完善工资确定、合理增长和支付保障机制,继续推动职业伤害保险试点工作,强化与社会保险制度的衔接,对符合条件的失业人员进行经常性救助,使就业质量和稳定性得到进一步提高。要进一步完善就业维权制度,建立完善的劳资关系协调机制,建立完善的劳资纠纷调解平台,继续强化监管和执法力度,对非法中介、虚假招聘等违法行为进行经常性地严打,对欠薪、违法裁员等问题进行有效治理,让“友好型”高质量发展底色更足。(从江县高增乡人民政府:唐春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