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一名旅客在乘车时不慎将手机丢失,手机内的支付软件遭到盗刷。包头铁路警方经过侦查抓获嫌疑人,并于3月26日对其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3月6日傍晚,包头铁路公安处乘警支队接到指挥中心转警,称一名乘坐K4520次列车的旅客手机被盗,并且被盗刷2000余元。经了解,旅客郭先生在呼和浩特站下车时将落在车上,由于当时有急事,郭先生选择重新购买一部手机,并补办电话卡继续使用,在查看支付软件时,却发现在手机丢失这段时间,账单里多了4条累计2000余元的消费记录。
接到报警后,乘警支队铁鹰小分队第一时间开展工作,发现4笔消费的地点分别在2个超市,侦查员立即赶往调查。通过调取超市收银台位置的视频,结合交易时间进行分析,侦查员很快发现一名身穿黑色上衣、白色裤子的女性具有重大作案嫌疑。
但是,嫌疑人十分谨慎,在消费时佩戴了帽子和口罩遮挡面部,难以确定其样貌。侦查员转换破案思路,结合其衣着特点,从列车和车站出站的公共场所视频入手,逐帧回放分析,最终发现一名衣着高度相似的旅客,从而锁定了嫌疑人。
3月11日,包头铁路警方将嫌疑人李某传唤至当地派出所进行询问。李某称,自己在案发当日下车时,看到邻近座位上有一部手机,便见财起意将手机拿走。下车后,李某发现手机无需解锁便可打开,便起了“歪心思”,分别在两个超市购买大量物品,通过支付软件消费了2000余元。
目前,李某对盗窃他人手机并盗刷钱财的犯罪行为供认不讳,3月26日,包头铁路警方依法对其采取刑事强制措施。(通讯员:包头铁路公安处 宋艺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