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办理以自动售药机形式销售乙类非处方药特别方便,只需在新疆政务服务网提交《药品经营许可证》变更经营范围申请材料,当日即可办理以自动售药机形式销售乙类非处方药事项。本公司在库车市设置了2家智能自动售药机,向广大群众销售常用的乙类非处方药,提供24小时营业服务,极大地方便了群众夜间购药。”新疆康宁医药连锁有限责任公司阿克苏分公司负责人孙娇说。
今年以来,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积极引导药品零售企业健康发展,鼓励药品经营企业在药品零售网点不足的农村、山区、牧区,人群流量大的便利店、超市、车站、景点、宾馆等设置自动售药机或乙类非处方药专营企业,销售乙类非处方药,进一步提高群众日常购药的便捷性。据悉,自动售药机以已取得《药品经营许可证》的实体零售药店为依托,作为实体药店的组成部分,纳入药品经营统一管理。药品零售企业设置自动售药机销售乙类非处方药的,按变更药品经营许可证经营范围办理,适用告知承诺制,审批流程为“提出申请(书面告知并承诺)→受理审核→决定”,发放电子许可证。(阿克苏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李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