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阿克苏地区坚持把美丽乡村建设作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重要抓手,加强基础设施、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改善。在美丽乡村建设试点资金的支持下,地区以做好建设农村生态文明建设、提升农民生活品质为核心,生态环境优美、产业特色明显、社会安定和谐、宜居宜业宜游的美丽乡村,逐步实现道路硬化、村庄亮化、卫生净化、环境美化等目标,加大改善村容村貌和农民人居环境的力度,为乡村生态农业、生态旅游、农家乐等发展创造良好条件,不断促进农村产业优化升级,并推动乡村振兴战略。
2023年,阿克苏地区争取上级财政农村综合改革转移支付资金2250万元,支持15个行政村开展美丽乡村建设试点;受益人数达1.9万人。资金主要用于农村生活垃圾、污水处理,加快提升改造农村人居环境,基本公共服务向农村覆盖,全面改善农村生产生活生态环境;用于推动农业产业链建设和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乡村文明建设,村庄绿化亮化等。严格执行自治区《农村综合改革转移支付资金管理办法》要求,实行转账核算,县级保障制。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截留、挪用该项资金,不得用于人员工资、楼堂馆所建设等与美丽乡村建设不相关的支出。
下一步,阿克苏地区财政局将会同有关部门指导督促各地做好美丽乡村建设资金的拨付、项目实施、落实绩效管理等工作,以进一步做好资金管理,试点村以建设地绿、水净、安乐、增收的美丽宜居乡村为目标,充分发挥财政资金的引领撬动作用,结合当地实际,逐步实现农村人居环境明显改善,村庄环境基本干净整洁有序,村民环境与健康意识进一步提高。(阿克苏地区财政局:卡合尔曼·吐木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