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在往洞镇人民政府的统筹安排下,往洞镇以政法委员牵头,组织往洞司法所、派出所在往洞镇增冲村成功调处一起涉及金额66.9万元的拖欠土地承包费和农民工工资纠纷,有力维护了农民工的合法权益,同时也维护承包方的人身安全。
贵州某产业发展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在增冲村“正罗大坝”(地名)种植淫羊藿,与增冲村5、6组签订土地流转协议,土地流转总面积为310亩(租金为1200元/亩),2023年该公司欠增冲村5、6组土地流转费共计372000元;拖欠2022年农民工工资共计297000元,拖欠土地承包费和农民工工资共计669000元。增冲村5、6组经多次找该公司支付拖欠土地承包费和农民工工资未果,前期,村民发现该公司有人到基地活动,并将该公司人员带到村里索要拖欠土地承包费和农民工工资。往洞镇人民政府得知情况后,立即联系该公司负责人并组成工作组进村进行调解。
经了解掌握矛盾纠纷的来龙去脉,并且认定了该纠纷的性质。
通过讲解了《合同法》《劳动法》等相关法律的有关规定,让公司了解相关政策法规、恶意拖欠农民工工资应承担的法律后果等。并对村民恶意讨薪的不良行为进行批评教育,使村民认识到自己讨薪行为的过错。经过近五个小时的耐心解释和协调,双方达成协议。
想人民之所想,急人民之所急,“群众利益无小事”,拖欠农民工工资事件极易引发群体上访和社会不安定因素,要听民声、化民怨、解民忧,正确引导他们运用法律的武器,维护自身的经济利益和合法权益。本纠纷的妥善解决,不仅有效维护了当事人的权益,也避免了大规模的群体上访,维护了社会秩序,促进了社会和谐。
农民工属于社会弱势群体,在农民工难以与雇主讨价还价,没有与用人单位签订相关劳动合同时,不要存有认为通过法律途径讨薪既费时又费力的想法。进而采取过激手段解决矛盾,发生群体信访事件,应该到人民法院用正当途径寻求权益保护。
今后,往洞司法所始终坚持把纠纷调解的过程变成普及法治知识的载体,把法律服务变成培育法治信仰的手段,把人民满意作为衡量自己工作的根本标准,用自己的亲身实践教育引导群众自觉尊法学法守法用法,努力营造了“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良好氛围。(从简县司法局:吴运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