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家庭教育促进法》于2022年1月1日起施行,家庭教育促进法是我国首部家庭教育立法,家庭教育促进法的实施是大力弘扬中华民族家庭美德的法治体现,也是促进未成年人健康成长和全面发展的法治保障。6月11日,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一师阿拉尔市九团妇联与九团司法所共同开展《家庭教育促进法》宣传活动。
九团团镇党委常委、副团长杨玉萍主持并出席此次活动,九团妇联工作人员、九团司法所工作人员、九团辖区内各连队(社区)妇联主席与连队(社区)代表等40余名人员参与。九团团镇党委常委、副团长杨玉萍在活动中强调妇女在家庭教育中是不可或缺的,家庭教育对孩子成长的塑造举足轻重。活动中九团司法所工作人员为在场人员讲解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家庭教育促进法》的基本知识,主要包括家庭责任、国家支持、社会协同及法律责任四个方面。活动现场九团妇联工作人员为各连队(社区)参与人员发放有关书籍,九团妇联工作人员苏娜表示:“希望各位回去好好研读并多加宣传,让大家重新定义妇女在家庭教育中所扮演的重要角色。”
“家庭是第一任课堂,家长是第一任老师”,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都应当承担实施家庭教育的主体责任。此次活动的参与者王某表示活动很切合实际,会将今天所学运用到以后的家庭教育中,也会回去好好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家庭教育促进法》,争取大家都做普法人!(通讯员:王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