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凤庆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收到禹女士关于工作期间发生事故伤害经济赔偿纠纷处理的请求。
据悉,禹女士于2022年7月上班配送货物期间,发生事故伤害住院。事后,禹女士与用人单位在事故伤害经济赔偿问题上多次协商无果,故向我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提出仲裁申请。工作人员在收到申请后,认真了解和梳理案情,及时联系双方当事人,向他们讲解相关法律法规,摸清双方的诉求“底线”,寻找双方利益的平衡点。最终,经过工作人员的不懈努力,仅用2个工作日双方当事人就达成和解意见,成功调解,用人单位向禹女士一次性支付赔偿金共计12.4万元。
为表示感谢,禹女士向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赠送一面锦旗,表达对工作人员用心用情帮助解决劳动纠纷的感激之情。
在下步工作中,凤庆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将竭尽全力,牢固树立为人民服务理念,应群众所急、解群众所忧。(凤庆县人社局:李和谕、唐忠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