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感谢检察官,我不用为接下来的手术费发愁了......”,邰某某哽咽着感激地说。近日,从江县人民检察院向被害人邰某某家庭发放司法救助金4万元,邰某某近期将再次手术,这笔救助金及时缓解了邰某某的家庭压力。
2022年1月,被害人邰某某因其妻子被酒后的吴某某骚扰,与被告人吴某某发生争执,在拉扯中吴某某将其从桥上推下,造成邰某某重伤二级,期间辗转多家医院住院治疗,医疗费用花光了邰某某所有的积蓄,还欠下不少外债,家庭生活陷入困境。从江县人民检察院检察官了解案件情况后,主动到当事人家中和所在居委会走访调查,了解邰某某身体状况、家庭人员情况以及收入来源,发现邰某某家中尚有两位老人和未满周岁的幼女,其妻无固定收入,而被告人吴某某被追究刑事责任且本身无赔偿能力,其亲属代为赔偿的3万元远远不够支付医疗费用。邰某某表示“我的家庭主要靠我在外务工,现在我受伤家里就没有收入了,还要支付巨额医疗费,我真不知道该怎么办了。”经调查取证,从江县人民检察院认为邰某某的情况符合司法救助条件,承办检察官主动向邰某某讲解司法救助相关规定,协助邰某某申请司法救助,并得到上级院批准。这笔钱有效减轻了邰某某的生活负担,让其看到了开始新生活的曙光。
近年来,从江县人民检察院持续加大对特殊群体和重点人群的关注,主动履行司法救助职能,坚持应救尽救原则,帮助申请人重燃生活希望,让人民群众切实感受到新时代检察温暖和担当。(从江县人民检察院第三检察部:李诗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