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风网讯(英山县司法局:杨怡茜)1月18日,湖北省英山县草盘地司法所成功调处一起病患在诊疗过程中摔伤引起的损害赔偿纠纷,经双方当事人申请,采用“三合一”模式进行多方调解,双方当事人最终达成调解协议。
伤患者石某系草盘地大沟村村民,2021年11月2日,石某在小女儿刘某陪同下在草盘地卫生院进行熏蒸治疗,因中药药熏疗法需脱光衣物进入熏蒸床,外人不便进入,医生在室外等候。治疗中石某起身欲提前结束治疗,但不慎摔倒致伤。刘某呼喊后医生即进入,将石某伤处包扎处理。后院方将石某送往上级医院治疗,经诊断,石某右手桡骨骨折,住院治疗34日后出院。石某家属要求卫生院承担石某摔倒的责任,并支付治疗费等相关费用。卫生院认为其在熏蒸治疗前叮嘱家属陪护,已经尽到提醒注意的义务,不应承担责任,在石某摔倒后院方及时将其送至上级医院治疗,聘请专人护理,已经尽心竭力,石某不应再要求更多,双方一度僵持不下。
司法所人员了解情况后,积极与双方当事人沟通,并迅速开展调解,向石某家属充分解释此次人身损害事故不同于医疗事故,补偿金额有限,根据法律标准计算其误工费、营养费等费用情况,向医院说明需设置防滑设备,劝说医院积极承担救助责任,尽量补偿年老行动不便的伤患石某,作出积极履责、救护扶伤的表率。经过多次调解后,院方同意承担医疗费等相关费用,双方最终达成一致意见。
医患关系历来复杂,处理不慎容易造成严重后果。草盘地司法所运用“三合一”调解模式,将法治宣传、纠纷调解、业务培训融为一体,向当事人宣讲此次事故的法律定性及法律责任划分,以法明理,析理释法,成功化解了医患纠纷,促进了节前的平安和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