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清风网主页 > 基层党建 >
基层党建
农村党员干部“三要”
时间 :   2024-11-26 12:56 来源:   清风网 作者:   石涛 一审:宁基   二审:陈雄   三审:周满荣

农村党员干部是乡村的领头人和主心骨,是带领农村发展的主力军,是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一线生产力,所以他们需要有过硬的思想素质和一定的本事在身。


要以身作则,做好领头羊。农村党员干部,需要在工作中率先垂范,以身作则,为群众树立榜样。不仅要具备高超的才能,还要勇于担当责任,敢于面对困难和挑战。只有当党员干部积极走在前列,勇于担当作为时,才能成为群众的榜样和引路人,他们的实际行动才会激发群众的热情和积极性,群众才会更加信任和支持他们,从而更加积极地参与到各项工作中来推动社会各项事业的发展。


要坚定整治方向,做好政策宣传。 坚定政治方向,这是非常重要事情,绝不容许出问题。农村党员干部要当政治上的明白人,带头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在大是大非问题上旗帜鲜明、毫不含糊,在工作实践中严格执行党的各项规章制度,严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不仅自己要坚定的执行国家的政策,更要向周围的群众宣传国家的政策,要把群众关心的各类问题弄懂吃透,有针对性地解疑释惑、凝聚共识,引导群众思想观念和行为习惯等逐步与乡村治理现代化的要求相适应。增强群众对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认同,形成良好的社会风尚。


要尊重群众主体地位,重视村规民约。乡风文明的主阵地在乡村,主体是农民,农村党员干部要紧紧依靠人民群众,弘扬乡土文化,体现农民的尊严与价值。要重视村规民约、公序良俗的规范作用,建立健全农村信用体系。深入推进文明村镇创建和移风易俗行动,使传统道德与现代法治实现良性互动,以德治滋养法治、涵养自治。(贵州省榕江县三江水族乡人民政府:石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