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展党员是优化党员队伍结构,提高党员队伍素质,增强党组织活力、政治功能和组织功能的重要举措。各级党组织部门在党员发展工作中应坚持高标准,按照党员发展程序,严格审核把关,做好管理教育培训,谨防发展党员指导性计划“过头”,设置一些不符合基层党组织实际的条件要求,让党员发展成为老难工作或党组织后继难谋能人。
发展党员指导性计划能够调控发展党员总量、保持队伍适度规模、优化党员队伍结构分布,防止队伍年龄结构老年化,强化“新经济组织、新社会组织、新就业群体”等组织的党员队伍力量,但党员发展计划不得作过度的条件设置。如对新发展党员年龄、学历条件等作过度限制,要求新发展党员年龄在35岁以下、学历大专以上,并设置过高的比例,那么对于西部农村地区将难以发展新党员,在这些地区愿意留下来的优秀年轻、高文化的人员非常少,这类人群中申请入党的更是甚少,即便发展成为正式党员,也将难以为基层党组织服务,不利基层党组织作用发挥,党员队伍整体优化也将受影响。
因此,发展党员指导性计划要结合基层实际,针对性制定计划,条件设置上科学合理,符合当地党员发展现状,计划上不做一刀切,充分激发向党组织靠拢的入党申请人,只要符合入党程序,入党动机端正、思想纯洁,有高度的政治性,能够维护中国共产党,遵守党的纪律规矩,能够为人民服务的入党申请人应吸收到党组织,不以学历、年龄作为入党硬性条件考虑。(贵州省剑河县南寨镇人民政府:黄佐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