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关于在全党开展党纪学习教育的通知》,要求从2024年4月至7月,在全党开展党纪学习教育。习近平总书记对这次党纪学习教育高度重视,多次发表重要讲话、作出重要指示。广大党员干部应以此为契机,在勤学、善思、笃行中做到“学纪、知纪、明纪、守纪”,自觉推动党纪学习教育内化于心、外化于行、实化与效。
以“学”为基,在勤学不辍、笃学不怠中,打好党纪学习“地基”。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党要管党、从严治党,靠什么管,凭什么治?就要靠严明纪律。”重视纪律、严明纪律一直是我们党的光荣传统和独特优势。党纪是一把“标尺”,让党员干部借以“三省吾身,反求诸己”;也是一把“戒尺”,让党员干部能够“防微杜渐,警钟长鸣”。广大党员干部应充分认识到党纪学习教育的重要性,自觉把学习《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当做工作和生活中的“日常事”,时时刻刻记在心头,通过原原本本学、逐字逐句学、深入系统学、融会贯通学,深刻领会党纪的科学内涵和精神实质,打好党纪学习教育的理论“地基”,做到吃透学懂,内化于心。
以“思”为架,在以学促思、学思并重中,搭好党纪学习“框架”。“为学之道,必本于思。思则得之,不思则不得也。”学习是思考的基础,思考是学习的灵魂。党纪学习教育,是党自我净化、自我完善、自我革新、自我提高能力的重要体现,是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举措,也是加强党的建设的必然要求。高质量开展党纪学习教育,需要党员干部真正做到用心学习、用心领悟、用心实践,拒绝“浅尝辄止”“蜻蜓点水”式学习,在学习中弄清楚党纪是什么、为什么、怎么做,进一步深化对违反乱纪行为危害性的认识,严守廉洁“高压线”,筑牢纪律“防火墙”,做到始终跟随党和国家的脚步,当政治立场坚定的明白人。
以“行”为本,在脚踏实地、笃行致远中,砌好党纪学习“砖瓦”。习近平总书记要求“扎实开展党纪学习教育,引导党员、干部真正把纪律规矩转化为政治自觉、思想自觉、行动自觉”。知者行之始,行者知之成。党纪学习教育不能仅满足于理论知识的获取,更要与实际工作相结合,将党的纪律贯彻到工作生活的具体实际里来,做到融会贯通、外化于行。作为党员干部,应时刻绷紧廉洁自律这根弦,无论是在工作上,还是在生活中,坚持做到言行一致、表里如一,牢记“千里之堤毁于蚁穴”的教训,杜绝违法乱纪的行为发生。要充分体现一名党员干部的模范带头作用,心中常存“学海无涯,行者常至”的理念,以“俯首甘为孺子牛”的姿态践行到为民服务的过程中,做到学以致用、用以促学,将党纪学习教育学在深处、落在细处、干在实处。(山东省青岛市城阳区城阳街道:李建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