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当前新时代征程中,党和干部在国家事业发展进步中扮演着至关重要的角色,肩负着光荣而艰巨的使命,是推进改革的骨干中坚。然而在实际工作中由于种种原因,个别干部因为担心犯错产生了一些畏难情绪,影响了工作的积极性与创造性,中央提出“三个区分开来”重要原则,给予干部适当的宽容和支持,进一步激发广大干部干事创业的热情。
首先,干部在推进改革过程中因为缺乏相关的经验或者因为试点先行先试而出现的错误,要同明知故犯的违纪违法行为区分开来。对于勇于探索和创新尝试但是没有达到预期效果的干部,要适当给予一定的鼓励和理解;但是对于在明知违法违规的前提下还故意去做的必须依法依规进行处理,致力于营造一个既严格又有包容度相对宽松的工作环境,让真正想要去做事、有本领能干事的干部可以放手去干,减少后顾之忧。
其次,还要把上级尚无明确限制的探索性实验中的错误与失误,同上级明确提出制止后依然故意而为之的行为区分开来。这充分的表明不应该在某个界限本身就十分模糊不清的前提下,所作出的努力就不应该受到苛责和批判,反而要把这种敢于在研究中出现的失误当做积累成功时候的经验。但是相应的也要指出一旦有了错误的明确要求,任何无视规定的行为都将获得惩罚,这样才有利于推进良性政策方针的更新。
最后,还要把初心推动发展的无意过失同本心是谋取私立的违纪违法行为区分开来。简单来说就是要区分开公心与私欲之间的明确界限,当干部本身是为了工作中公共利益的考虑而采取某些措施,即使结果不尽人意也不能随意否定他干事创业的初心,但是如果一旦发现利用个人的职权去谋取私利的时候,就必须要受到严厉的惩罚。只有这样才能保证我们的干部队伍有敢冲敢干的韧劲,还可以保证干部队伍始终保持纯洁性、先进性和持续的战斗力。
综上所述,“三个区分开来”不仅体现了对干部干事创业的正向激励,也彰显出党对人才队伍建设的高度关注,各级党组织应该深入贯彻这个理念精神,建立健全容错纠错机制,在一定范围内给予青年干部更多的“试错”机会,激发干事创业的积极性和劲头,为实现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贡献更多的青年力量。同时也要加强对干部的教育和指导,提高业务知识能力和水平,时刻保持清醒的头脑,能在是非对错面前做出选择,真正的做到敢于担当作为。(山东省德州市陵城区委组织部:王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