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员干部是人民的公仆,为群众谋幸福是其神圣职责和使命。群众的幸福生活是衡量党员干部工作成效的重要标准之一,这要求党员干部必须全力以赴、努力奋斗。
首先,党员干部要把人民群众放在心中最高位置。想群众之所想,急群众之所急,密切关注群众的需求和期盼。无论是关乎民生的就业、教育、医疗,还是群众关心的居住环境、社会治安等问题,都应成为党员干部时刻牵挂的内容。深入基层、深入群众,了解他们的生活疾苦,倾听他们的心声,这是为群众创造幸福生活的起点。只有真正知道群众需要什么,党员干部的努力才能有的放矢,不做无用之功。
其次,努力奋斗意味着要积极作为、为群众办实事。在经济发展方面,党员干部要立足本地实际,寻找适合的发展路径,推动产业升级,创造更多就业机会,提高群众收入水平。比如,积极引入新兴产业,扶持小微企业发展,让群众在家门口就能找到满意的工作。在社会建设上,加大教育资源投入,让孩子们能享受到优质教育;改善医疗条件,让群众看得起病、看得好病;完善基础设施建设,提升公共服务水平,让群众的生活更加便捷舒适。每一项工作都是实实在在的挑战,党员干部不能退缩,要以攻坚克难的勇气和决心,把这些实事办好。
第三,党员干部还要有廉洁奉公的品质。在为群众奋斗的过程中,不能被利益所诱惑,保持清正廉洁,确保每一项政策、每一个项目都能公平公正地惠及群众。只有自身过硬,群众才会信任和支持,党员干部为群众幸福生活而奋斗才有更坚实的群众基础。
党员干部的奋斗不是一时一地,而是长期的、持续的。随着时代的发展,群众对幸福生活的要求也在不断提高,这就要求党员干部与时俱进,不断学习新的知识和技能,以创新的思维和方法来应对新问题、新挑战。始终保持对人民群众的热忱,为群众的幸福生活不懈努力,为党和人民的事业交上一份满意的答卷。(贵州省从江县信访局:王琇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