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在”是人的朴实无华的本质体现,是为人处事的一种最宝贵的品质。组织部门是党员之家、干部之家,组工干部作为这个“家”里的服务员,更应当实实在在,让实在成为一种责任、一种习惯、一种修养,做实在人,说实在话,做实在事。
一是做人要实在。“实”是做人之本。人生在世,做人之难,难在从躁动的情绪和欲望中稳定心态。做一个“实在人”,既是当下对组工干部的一种最严格的要求,也是一个最基本的要求。作为一名组工干部,更应该清楚明白,为官是一时一事,做人才是一生一世。焦裕禄、孔繁森、郑培民等先进模范人物,之所以得到老百姓衷心地拥护和爱戴,主要是源于他们实实在在的做人。组织系统先后涌现出的廖俊波、杨汉军等优秀基层组工干部,无一例外的都以自身良好的修养、高尚的人格魅力力去影响身边的人,成为广大组工干部学习的榜样。因而,组工干部不能把自己看作强势部门、有权部门的人,不管对上级领导、机关同事,还是对基层干部、普通党员,都要真诚实在,真正让人感觉到组工干部可信、可靠。
二是说话要实在。古人云:“言贵从实”。组工干部作为人民的公仆,干部的娘家人,如果成天讲假话空话,那久而久之身边的朋友就会敬而远之。要想与群众打成一片,得到群众的信任,必须对待群众要掏出真心、拿出诚心、付诸耐心、“实在”服务,及时解决困难与问题,不能答应得天花乱坠,办理时“拖泥带水”,让群众失望;对干部要有亲情,要动真情,不敷衍塞责,推而远之;对上级要讲真话,说实情,不弄虚作假和不欺上瞒下;对同事要真诚相待、坦诚相见;对下级要平等相处,真心实意相待,不盛气凌人,唯我独尊。讲务实的话,做务实的事,少说务虚的空话、套话、大话,实事不是说出来的,也不是写出来的,更不是吹出来的,而是实打实干出来的。
三是做事要实在。组织工作是党赋予组工干部的一项光荣而又艰巨的事业,组织工作的严谨性、严肃性和特殊性,要求工作上不能掺一点假,更不能让干部群众对组织部门的信任和爱戴有半点玷污。没有务实的作风,没有扑下身子、放下架子的精神,办实事只能是纸上谈兵,抓落实只能停留在口号上,工作就也就会像浮萍一样飘忽,是不能推动组织工作上水平、上台阶的。这就要求每一名组工干部都要具备扎实的工作作风、积极的工作态度和科学的工作方法,始终要有一种强烈的责任感和事业心,不论在哪个岗位,干那一项工作,都要一丝不苟、尽心尽责、不遗余力地做好,富有成效地完成。要坚持深入基层,深入实践,把工作的务实体现在对上级政策的贯彻上,不做录音机、传话筒,结合实际找准上级政策与地方实际的契合点,真正把政策用好,把事情做好,推动组织工作不断创新发展。(山东省青岛市城阳区城阳街道:刘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