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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字当头“实”字落脚 “悟”字于心 深入推进党纪学习教育
时间 :   2024-06-12 14:52 来源:   清风网 作者:   王琇丽 一审:宁基   二审:陈雄   三审:周满荣
当前正在开展党纪学习教育,《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是党规党纪体系中的基础性法规,对党员、干部以及党的组织在违反党纪行为时应受到的纪律处分作出了系统而全面的规定。认真学习《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是加强党的纪律建设、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的重要举措。党员干部应“严”字当头,“实”字落脚,“悟”字于心,深入推进党纪学习教育。
 
首先,要“严”字当头,把党纪学习教育要求落实到为民服务中。党员干部要进一步增强组织纪律观念,自觉做到遵守党的纪律不动摇,执行党的纪律不走样,时刻用党的纪律严格要求和约束自己,规范一言一行。在学习上要用正确的理论武装我们的头脑,树立正确的理想信念和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自觉提高拒腐防变的能力。带着真挚的感情、强烈的责任心,认真解决群众急难愁盼问题,切实把工作做到群众心坎上。
   
其次,要“实”字落脚,自觉抵制腐败歪风邪气。党员干部要始终保持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保持党的优良传统和优良作风,自觉遵守党纪法规,自觉做到在困难面前勇往直前,勇挑重担。要自觉增强党性观念,吃苦在前,享受在后,坚持讲政治、讲学习、讲大局、讲贡献、讲风格、讲原则、讲团结、讲正派,踏踏实实做事,平平淡淡做人。在工作上要兢兢业业,积极向上,不求名利;在生活上要自觉抵制腐败,远离低俗。
 
再次要“悟”字于心,把遵规守纪刻印在心。对于党员干部个人而言,警钟长鸣不应只是一种组织行为或他人行为,更重要是将其内化为自己的自觉意识,从拒腐防变是立身之本、从政之变的高度,以“吾日三省吾身”的态度和精神,常思贪欲之害,常怀律已之心,党修为政之德,在各种诱惑和糖衣炮弹面前始终保持共产党人的立场和气节。(从江县信访局:王琇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