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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纪学习教育要用好“三面镜”
时间 :   2024-06-02 18:29 来源:   清风网 作者:   徐远健 一审:宁基   二审:陈雄   三审:周满荣
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在全党开展党纪学习教育的通知》,经党中央同意,自2024年4月至7月,在全党开展党纪学习教育。党员干部要准确把握这次党纪学习教育的目标要求,在学纪、明纪、守纪上坚持用好“三面镜”,做到力学笃行、知其可为,确保党纪学习教育真正入脑入心、落于行动。
 
善用“放大镜”学习重点,眼里要“明规矩”。端起“放大镜”,才能更好看清重点、放大细节,用“放大镜”重点学习党纪党规,更好地提高认识、推动落实,才能更加有的放矢地开展好党纪学习教育。广大党员干部要分清主次,明确学习重点,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的纪律建设的重要论述,在逐字逐句研学和牢记中,做到思想上固本培元、精神上同频共振,同时更要把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作为“头等大事”,主动下功夫、花心思、见成效,准确掌握其主旨要义和规定要求,真正校正思想和行动,做到眼里“明规矩”。
 
常用“平面镜”检视自身,心中要“敬规矩”。端起“平面镜”,才能照清自身“美丑”,检视自己思想是否出现偏差,立场是否动摇。搞清楚党的纪律规矩是什么,弄明白能干什么、不能干什么,才能不断校准个人言行,对镜自照整理好“干部形象”。广大党员干部当经常检视自己,始终以党纪党规为日常言行的衡量标尺,同时主动聆听同事意见、收集群众反馈、接受组织检视、进行“全面体检”,从细枝末节抓起、从工作内外管起,做到“由表及里”“由外向内”净化涤荡心灵,把党纪学习教育的全过程变成增强纪律意识、鞭策自我进步、提升党性觉悟的过程,真正擦亮忠诚干净担当的干部形象,做到心中“敬规矩”。
 
巧用“望远镜”指导实践,行动要“守规矩”。端起“望远镜”,才能看清时代大势,高瞻远瞩谋长远、定大计。党纪学习教育不是一时一事的要求,必须要持之以恒、久久为功,将成效投映到实践中来,在遵守和执行纪律中始终走在前、作表率,才能落地生根、走深走实。广大党员干部要用好“望远镜”,将眼光放得长远一些,把党纪学习作为“日常习惯”和“终身课题”,在学深、细悟、笃信、力行中经受“实践试炼”,进而将铁的纪律转化为我们的行动遵循,面对诱惑、考验,以非凡定力和斗争精神坚持到底,在时刻紧绷纪律之弦、激荡清风正气中,真正推动纪律教育严格落实,永远做到行动“守规矩”。(烟台市芝罘区委组织部:徐远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