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在全党开展党纪学习教育的通知》,《通知》强调,全党上下要深入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广大党员干部要以《条例》为言行戒尺、行事规矩,让党规党纪“入脑”“入心”“入行”,做到明底线、知敬畏,真正学纪、懂纪、守纪,做忠诚干净担当的合格党员。
“入脑”式全面学习,广泛吸收,原原本本“研讨学懂”。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学习理论最有效的办法是读原著、学原文、悟原理”。广大党员干部要深挖《条例》中的理论富矿,具体学、全面学,对党规党纪逐条逐句、分门别类认真研学,以原原本本学品“原汁原味”。心有戒尺,行才有所止。只有明白党的纪律规矩是什么,弄明白能干什么、不能干什么,才能做懂党纪的“明白人”,知其然更知其所以然,不断提升党性修养,系好廉洁从政的“安全带”,筑牢夯实学纪、知纪、明纪、守纪的思想根基。
“入心”式学思结合,深研细悟,反复深入“内化解读”。《通知》强调,党纪学习教育要注重融入日常、抓在经常。“学”是“知”的必经之途,学之亦需思之,方能内化于心。广大党员干部要坚持学在日常、学在经常,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的纪律建设的重要论述内化为信念,不断强化党纪意识,将所学内容内化为自己的智慧和力量。切忌“浅尝辄止”“三天打鱼,两天晒网”“冷一阵,热一阵”式的学习,需用心学、用劲钻,筑牢思想根基、锻造过硬品质,确保党纪学习教育真正“深髓入脑”,取得真切实效。
“入行”式融会贯通,见信见行,联系实际“对标践行”。《条例》的关键性在于落实,不能挂在嘴边或停于纸面,不能“纸上谈兵”和“空喊口号”。应将知识转化为实打实的行动自觉,明确知之愈明则行之愈笃。广东党员干部要在学得扎实、学得系统的同时将自己摆进去、将工作摆进去,做到潜心学纪、善思知纪、立规明纪、知戒守纪;做到以身作则,率先垂范,以实际行动维护党的形象和威信;做到将“廉洁”二字放在心上、扛在肩上、落实在行动上,实现“理论知识”向“实践成果”转化的过程,不断拉直廉洁自律的“准绳”。
(剑河县岑松镇人民政府: 杨梓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