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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好新时代“枫桥经验”,提升基层社会 治理能力
时间 :   2023-12-26 23:33 来源:   清风网 作者:   周满荣 一审:周满荣   二审:宁基   三审:周秋连
《中国共产党农村基层组织工作条例》指出,深化村民自治实践,推广新时代“枫桥经验”,推进乡村法治建设,提升乡村德治水平,健全党组织领导的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乡村治理体系。60年来,“枫桥经验”在实践中不断丰富发展,不断被赋予新的思想内涵和时代特征,形成了新时代“枫桥经验”,为基层社会治理指明了前进方向、提供了根本遵循。
 
一是始终坚持党的领导。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必须始终坚持党的领导,特别是坚持党对政法工作的绝对领导,不断完善党领导的自治、法治、德治、智治相结合的基层社会治理体系,及时把矛盾纠纷解决在基层、化解在萌芽状态。努力使基层党组织成为服务人民群众、及时化解矛盾解决纠纷、促进社会和谐发展的坚强战斗堡垒,充分发挥党的领导在基层社会治理中的重要作用。
 
二是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矛盾不上交”,新时代“枫桥经验”坚持一切为了人民、一切依靠人民,坚持“群众事无小事”,及时化解矛盾解决纠纷。要依托多元化的纠纷解决机制,及时解决矛盾化解纠纷,通过不断健全完善诉调对接机制,推动源头治理、实质化解纠纷,发挥人民调解作用、推进诉源治理,推动基层治理创新发展。
 
三是发展壮大群防群治力量。党的二十大报告提出,发展壮大群防群治力量,营造见义勇为社会氛围,建设人人有责、人人尽责、人人享有的社会治理共同体。充分运用“党建+志愿服务”活动发展与延伸,达到“1+5+N”的效果,引导党员、群众积极参与基层治理,发展壮大社区治理“红色力量”。以基层社会治理“一张网”为基础,实现“一网运行、全域覆盖”,将社区服务深入到群众生活的方方面面,在提升社区安全系数、提高社区生活质量的同时,带动更多群众参与和谐社区创建,共建幸福美好家园。
 
新时代“枫桥经验”是我国基层社会治理的一面旗帜,也是法治在基层社会治理中发挥重要作用的典范,创新发展基层社会治理体系,在法治轨道上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中共从江县委宣传部:莫秀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