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强国建设、民族复兴的进程,必然是各民族广泛交往交流交融的过程,必然是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的过程。”各地区特别是民族地区,要坚持党对民族工作的全面领导,始终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工作主线,严格落实党的民族工作各项要求,促进各民族团结融合发展。
抓好宣传教育,强化民族认同。积极开展好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宣传工作,通过宣讲活动、集中宣传、发放宣传单、张贴海报、悬挂标语、设计民族文化墙等多种方式进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爱国主义、民族团结进步等宣传教育,并大力组织开展文化进万家、民族传统文化进课堂等活动,持续促进各民族文化交流,不断强化民族认同,努力推动构筑各民族共有精神家园。
抓好工作交融,强化民族团结。基层党组织要依托基层治理各项工作机制,不断强化各民族同胞共创共建共享思想认识,促进邻里各民族群众之间加强交流,推动各民族大团结大融合,广泛凝心聚力。乡镇、村(社区)等基层党员干部要认真听取各民族同胞对于乡村振兴、产业发展、人居环境、乡风文明等工作的意见建议,深入强化村民自治,广泛动员各民族群众参与到基层治理各项工作的开展中来,持续促进本地区各民族团结共进。
抓好村寨建设,强化民族发展。紧紧围绕改善群众生产生活条件和促进各项事业发展的目标导向,积极完善民族地区基础设施,抓好基层便民桥、产业路、机耕道等公共服务设施的建设,推动各民族共同发展。同时,民族地区也要立足区域内民族、文化、生态、美食等比较优势,围绕民族特色、文化场所、特色田园等,积极探索发展路径,推动各项事业不断发展,促进各民族同胞共同富裕。(榕江县平江镇:白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