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为”和“有位”是辩证统一关系。“有为”才“有位”,“有位”必“有为”。年轻干部要树立正确的“为”“位”观,干事创业不应急于“有位”,而应练就过硬本领,做到政治过硬、能力过硬、作风过硬,讲奉献、能吃苦、勇于开拓创新,“有为”自然“有位。
有为才能有位,“不患无位,患所以立。”只有把成绩干出来,让群众感受到、记心里,“有位”才有坚实基础,只要想为、敢为、善为,通过扎扎实实的历练磨砺、积累经验,不断练内功、强本领,就能施展才干、赢得成功。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就是我们的奋斗目标,而基层工作就是人民美好生活的基石,基层的干部是联系群众的关键纽带,肩负着人民福祉的重任,若因无“位”便无“为”,为人民服务就是一纸空谈,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就是一个泡影,自身也会在滚滚浪潮中渐行渐远。年轻干部要在自己的“低位”上奋起“有为”,以赤诚之心对百姓、以责任之心对工作,踏实为民办事,切实为民服务,管好自己的责任田。
有位更需有为。俗话说:当官不为民做主,不如回家卖红薯。从俗语中可看出人民群众对党员干部的期望,敢于履职担责,才能对得起群众嘱托。目前一小部分党员干部,既不愿履职,更不愿担责,奉行“多干多错,少干少错,不干不错”的工作原则,并时常自诩为官不贪不捞,无愧于心。殊不知“在其位不谋其政”的影响有时更甚于贪官污吏,为官不为同样会污染一个部门、一个地区的政治生态。作为年轻干部,更应该想为、愿为,树立“有位必须有为,有为不必有位”的理念,沉下心去,时刻不忘组织的寄托、在位的使命与担当,提高干事创业的激情与动力,在基层广大的热土上,立志做大事,做一名不负自身、不负组织、不负人民群众的实干家。
争为不争位,有为更要敢为、善为。争为不争位,体现的是一种境界,一种修养,不落入追求“位”的俗套,更有超脱物外的洒脱,作为年轻干部,只要是做对社会有益的事、为人民服务的事,身虽在“低位”一样闪烁光芒。“为官避事平生耻”,年轻干部不仅要想为、愿为,更要敢为、善为,矛盾面前敢抓敢管,敢于碰硬;困难面前要敢闯敢试,敢为人先;是非面前要敢于斗争,敢于说不;失误面前要敢于正视,敢于担责,树立“有为”意识,掌握“有为”方法,坚定“有为”信念。(剑河县观么镇人民政府:吴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