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推进移风易俗的主体责任,强化基层党组织引领移风易俗作用发挥,全面推动“推进移风易俗 树立文明乡风”专项行动常态长效,先立规矩再进行治理,出台政策措施和发布标准规范,内容、程序都要符合法律法规要求。加强法治教育,引导群众依法办事、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自觉遵守村规民约。制度之治是最理想的治理模式,规则文明是最先进的文明形态。
展现新风貌,将治理陋习与转变观念结合起来。一是加强对本地区婚丧礼俗相关人员管理,经常开展教育引导和严格要求,尤其在婚丧宴席办理时间过长、规模过大、杀牲数量过多等造成群众经济负担过重方面。二是尊重民族和区域风俗习惯,从群众愿接受、易实施、能见效的问题入手,先易后难、循序渐进、常抓不懈,取得群众满意的实际效果。
锤炼新本领,将约束与引导相结合起来。一是加强正面宣传教育,引导群众自觉遵守婚丧礼俗倡导性标准,广泛投放移风易俗公益广告,发布移风易俗倡议书。二是探索建立移风易俗举报机制,设立移风易俗“曝光台”,及时处理问题线索。
运用新办法,将民族与习惯等因素相融合起来。党员带头推广道德榜、文明积分等有效做法,常态化开展“身边好人”“道德模范”“星级文明家庭”“好婆婆”“好媳妇”“好孩子”等评比评选活动,发挥模范典型的感召作用,对于遵规守约的群众给予表彰奖励,让群众在潜移默化的熏陶中增强行为自觉,涵养守望相助、崇德向善的文明风尚。(水尾水族乡人民政府:李明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