干部要以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为目标,自群众中来也必须要回到群众中去,这是干部的根本职责和使命,也是干部能否得到人民信任和支持从而更好地开展工作与发挥自身人生价值的关键所在。
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是指符合人民意愿、符合人民福祉、符合国家发展、符合社会稳定的利益。干部必须站在人民立场上,聚焦人民群众的利益诉求,义不容辞地解决人民最迫切的问题,推动经济社会发展,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干部要以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为目标,不能嘴上说说,同时也要具备一系列的能力和能力素养。首先,要有正确的价值观和世界观,正确的人民观、历史观和文化观,坚持马克思列宁主义思想,坚持以人为本、立足实际、开拓进取的工作思路。
其次,要具备扎实的理论功底和业务水平,深入了解人民群众的生产生活、意愿需求,掌握相关政策法规和发展动态,提供科学的决策和有效的建议。
再次,要具备敏锐的洞察力和感召力,时刻关注人民群众的疾苦和期盼,用行动和实际成效赢得人民群众的认可和支持。
最后,要具备坚定的政治信仰和勇于担当的精神,对人民群众的利益始终坚守初心和使命,敢于承担责任、解决问题、推动工作,不断提升自身素质和能力水平。
以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为目标,是干部工作的价值取向和行动准则,是干部能否立足岗位、成就事业、得到人民信任的关键所在。
干部要始终保持敬畏之心、服务之心,倾听人民群众的呼声和心声,密切联系群众,深入了解群众需求,积极开展群众工作,做到心中有民、心中有责、心中有戒,以实际行动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只有这样,干部才能够赢得人民群众的信任和支持,带领人民群众攻坚克难,实现新时代的宏伟愿望。
同时,干部还应该不断提高自身的素质和能力,不断完善自己的思想觉悟和业务能力,增强领导力和执行力,做到能力与担当相匹配。只有这样,才能够更好地为人民群众服务,更好地维护与发展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从江县秀塘壮族乡人民政府:肖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