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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工干部 “组织处理”你学了吗
时间 :   2021-07-23 21:35 来源:   清风网 作者:   周满荣 一审:周满荣   二审:宁基   三审:周秋连
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发布了《中国共产党组织处理规定(试行)》(以下简称《规定》),此《规定》共19条,为指导和规范组织处理工作提供了重要遵循,进一步推进了组织处理与纪律处分、法律责任追究有机衔接,为构建更加完备的干部管理监督制度体系打下了坚实的基础,为建设忠诚干净担当的高素质干部队伍提供有力保障。
 
把握组织处理深意,筑牢政治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和有关党内法规,出台了第一部专门就组织处理作出全面规定的党内法规—《中国共产党组织处理规定(试行)》,它是全面从严治党的利器,是每一名领导干部的一把戒尺、心中的高压线,同时也是时刻反思的明镜,其目的不仅仅是为了如何从严从重处理领导干部,关键是通过处理坚定领导干部的初心,时刻敲响警钟,遏制对党不忠、从政不廉、为官不为、品行不端等问题的再次发生,督促领导干部不断学习,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不忘初心、牢记使命”,筑牢政治思想,始终做到忠诚干净担当。
 
掌控组织处理天平,保持绝对忠诚。《规定》中明确提出,组织处理工作要坚持“实事求是、依规依纪依法”的原则。习近平总书记也曾要求党员干部“做人要实,就是要对党、对人民、对同志忠诚老实,做老实人、说老实话、干老实事,襟怀坦白,公道正派。”要切实做到实事求是,组工干部必须对《规定》进行尽可能细致深入的研究,逐条逐项学深读透,明确组织处理的方式原则、适用情形、适用对象、相关程序,时刻做到“心中有数”,在对党员干部作出组织处理决定前要客观真实地开展调查核实,根据调查情况提出处理意见,作出组织处理决定。调查过程中,要求调查人员要作风严谨、忠诚尽责、大公无私,保障调查结果的真实性、有效性,切实做到不让老实人吃亏,不让投机钻营者得利。
 
注重组织处理成效,切莫“一处了之”。《规定》中第四条提到,组织处理工作要坚持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的原则,这是毛主席在延安整风运动中首次提出来,意思是说揭发错误、批判缺点的目的,是为了救人,而不是为了把人“整死”。干部日常管理要坚持严管厚爱相结合、激励和约束并重,特别是做好受到组织处理干部的日常跟踪了解工作,详细掌握干部的思想动态,对一些思想消极、自暴自弃的干部,甚至不作为、怕担当的干部要定期做好教育引导工作,开展谈心谈话,解开干部的心结,使其重燃工作热情。对一些“有病不治”的干部,甚至“屡查屡犯”的干部要严格督促整改,不思悔改的要严惩不贷,强化震慑效果。对待这些曾“跌倒”的干部,不能“一棒子打死”,打击他们重拾的信心,要把“三个区分开来”的要求具体化,正确把握干部在工作中出现失误错误的性质和影响,评估任用曾被问责或受处分,但政治坚定、工作实绩突出、敢担当善作为的干部,让干部甩开膀子大胆干,最大限度调动干部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激励干部用担当诠释忠诚、树立形象、展现作为。(沧源自治县委组织部:杨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