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在工作中偶然听到一些同志说,脱贫攻坚已经取得圆满胜利,农村贫困人口全部实现脱贫,只要农民脱贫了,集体穷一些没有关系。笔者认为,不是没有关系,而是关系重大。习近平总书记在《摆脱贫困》之《扶贫要注意增强乡村两级集体经济实力》中提出,“发展集体经济是实现共同富裕的重要保证,是振兴贫困地区农业发展的必由之路,是促进农村商品经济发展的推动力。”“在扶贫中,要增强乡村两级集体经济实力,否则,整个扶贫工作将缺少基本的保障和失去强大的动力,已经取得的扶贫成果也就有丧失的危险。”
乡村治理需要发展壮大集体经济。发展壮大集体经济与完善乡村治理是相互的,如果利益联结、收益分配、监督管理和干部激励等制度机制设计得当,发展壮大集体经济和推进乡村治理可以形成相辅相成、相互促进的关系。建全完善党组织领导的乡村治理体系,需要处理好村民自治组织和集体经济组织之间的关系,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与村民委员会,分别承担集体经济经营管理事务和村民自治事务,结合换届契机,全面推行村党组织书记通过法定程序担任村委会主任和村级集体经济组织、合作经济组织负责人,以集体经济强村工程为抓手,持续增强村级造血功能,不断提升乡村治理能力。
组织建设需要发展壮大集体经济。村级是我国治理组织的“神经未稍”,承担着治理基层的重大责任。村级集体经济的强与弱,直接关系着村党组织工作的好与坏。发展集体经济对推进村党组织建设的促进作用可体现在提高村“两委”的凝聚力、号召力上,要发挥好村级党组织引导教育的领导核心作用,必须要取得群众的支持和信任,让群众真正获得利益。然而,一些基层党组织说话没人听,办事没人跟,其原因就是没有带领群众发展集体经济,没有给群众带来切切实实的利益。发展壮大集体经济,有利于增加群众收入,能让群众感受到基层党组织带来的实惠,有了必要的物质基础,发挥作用才有可能,群众才能响应党组织的决策。
推进乡村振兴需要发展壮大集体经济。脱贫攻坚已经圆满绘就“同心圆”,深化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接续推进乡村振兴,是当前工作重心的转移。要用好用活村集体经济项目这把“金钥匙”,盘活资源,找到撬动的支点。因地制宜发挥各地资源禀赋优势,杜绝“一刀切”,动态完善好“人的资源、物的资源、问题清单、项目清单”4张清单。围绕“一县一业”,做实“一村一策”,谋划好产业发展思路,取消单打独斗模式,采取“抱团取暖”、易地发展的方式,将集体拥有的土地、房屋、林地等资产进行挖掘,采用招商、承包、租赁或者入股的形式获得相应的分红,赋能乡村振兴。(永德县委组织部:邢永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