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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县级巡察工作的几点认识
时间 :   2020-12-31 21:26 来源:   清风网 作者:   周满荣 一审:周满荣   二审:宁基   三审:周秋连
巡察是巡视工作向基层延伸的有效方式,也是巡视监督全覆盖的创新之举。 自设立巡察制度以来,武川县高度重视,严格按照相关要求,认真抓好贯彻落实,截至目前,一届任期内巡察工作任务基本完成。现就巡察工作谈几点体会和认识:
 
一、要充分认识巡察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在县级党委建立巡察制度,对乡科级领导班子、领导干部及其下属单位或重点岗位负责人进行巡察监督,是巡视工作在县级以下层面的延伸,是落实中央巡视工作方针实现巡视监督全覆盖的必然要求,是创新党内监督方式的有益探索,为补齐巡视监督短板和促进基层党委(党组)落实主体责任提供了根本遵循,从而倒逼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规范化开展。
 
二、要坚持以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开展巡察工作。既要强化被巡察单位纪律意识,督促自觉接受巡察组监督,也要严明巡察组自身工作纪律,规范监督履职行为。通过近年来巡察工作实践来看,一方面,唯有这样,才能使被巡察单位充分认识到这是县委的一项重要工作,从而促进他们自觉、主动接受巡察监督;另一方面,通过从纪检监察、组织人事、审计、财政等系统挑选党性原则强、作风公道正派、敢担当善作为的巡察工作人员,建立“巡察组长库”和“巡察人才库”,选优配强巡察工作力量,通过深挖细查,及时发现被巡察单位党风廉政建设方面问题,才能真正用好巡视巡察这把“利剑”,发挥好震慑作用,从而提高巡察工作的质与效。
 
三、要始终坚持问题导向开展巡察工作。县级巡察的重点是前移监督关口,主动发现问题,及时解决问题。因此,要变被动监督为主动监督,变被动查处为主动整改,以掌握党内监督的主动权。所以,巡察中,我们要进一步拓宽线索受理渠道,通过听、测、谈、访、查、看等手段,采取信访受理、民意测评、座谈了解、财务审计、实地调研等方式,广泛收集被巡察单位党风廉政建设、干部作风建设等方面的情况,着力发现违反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以及“四风”方面等问题,特别是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做到早发现早治疗,防止“小病”不治酿成“大病”,为县委决策提供参考。
 
四、要注重采用灵活多样的工作方法开展巡察工作。发现问题、形成震慑是巡察工作的主要任务。开展巡察工作,必须牢固树立“有问题没有发现是失职,发现问题不报告就是渎职”的理念,积极探索行之有效的巡察方式和手段,针对基层熟人社会、宗族势力、人情困扰等实际问题,通过灵活运用交叉巡察、专项巡察、延伸巡察等方式,破解关系网、说情风的干扰。同时,要坚持群众路线,深入到群众当中,真正做到开门纳谏,着力畅通干部、群众反映问题渠道,认真对待来信来访,广泛听取干部、群众的意见和呼声,注重保护反映问题的干部、群众,消除他们的顾虑,以充分调动干部、群众参与巡察工作的积极性。
 
五、要着力强化巡察成果运用。巡察成败关键在成果运用。要将巡察结果和巡察整改情况作为干部考核评价、选拔任用、奖惩的重要依据;要不折不扣地落实好巡察中发现的每一个问题,特别是对整改工作敷衍塞责、措施不具体的,要严肃进行追责问责。(武川县巡察一组:兰雪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