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根据自治区自然资源厅工作要求,阿克苏地区自然资源局组织七县两市(园区)及各业务科室结合历年土地管理工作实际,对《自治区实施<土地管理法>办法》情况进行认真调研。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自1986年制定颁布,先后历经多次大的修改完善,其在促进经济社会发展、保障人民群众合法权益方面发挥了至关重要的作用。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办法是新疆范围内国土资源管理工作的重要依据。
地区及各县市(园区)和业务科室高度重视此项工作,通过认真梳理,对《自治区实施<土地管理法>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在工作实施过程运用、宣传及取得成效进行归纳总结,肯定了《办法》颁布的若干年以来对阿克苏地区耕地保护,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执行,农用地专用审批,征地补偿安置,土地使用权出让,违法用地查出等方面起到了十分重要的作用。
为坚决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切实做好《自治区实施<土地管理法>办法》修订工作,阿克苏地区自然资源局严格落实“十分珍惜和合理利用每寸土地,切实保护耕地”的基本国策,坚持依法依规、合理利用、节约集约、严格管理,既有效保护了耕地资源,又保障了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对土地的合理需求,结合阿克苏全区实施《办法》情况和执行中遇到的问题,阿克苏地区汇总上报了26条修改建议。(执法与政策法规科 :王春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