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网之下,涉嫌违法犯罪的社区支书也休想逃脱。
8月3日,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发布通报,“红通人员”、职务犯罪嫌疑人曲志林回国投案,并主动退缴赃款。中央追逃办负责人表示,曲志林是基层干部贪腐后外逃的典型,涉案金额较大,群众反映强烈,社会影响恶劣,其归案是2020年职务犯罪国际追逃追赃专项行动的重要成果。
从职务上看,曲志林职务不高,出逃前曾任青岛市李沧区上王埠社区原党支部书记、居委会委员,涉嫌滥用职权罪、贪污罪,2018年2月外逃,两年多后即被追回。除曲志林外,近年来一批基层外逃人员被追回。2015年7月,广州市新塘镇大敦村原党支部书记吴权深,作为“百名红通人员”中唯一一名村支书,被缉拿归案;2019年8月,外逃仅9个月的海南省琼海市潭门镇林桐村干部谢贻琼回国投案;2019年12月,浙江省台州市椒江区下陈街道同心村原党支部书记项亨达被强制遣返回国……这些追逃追赃捷报,充分彰显了对侵害群众利益、群众反映强烈的外逃腐败分子追逃不停、绳之以法的坚定决心。
相比被追回外逃人员中的党政机关领导干部、国企高管等受到广泛关注,为何像社区支书、村支书、村会计这类基层外逃人员,也是天网紧盯对象?
实际上,追缉侵害群众利益的基层外逃腐败分子,已经成为追逃追赃工作的一项重点。一方面,这是落实监察全覆盖的必然要求。按照监察法第十五条规定的6类监察对象,追逃追赃防逃触角延伸到国有企业、金融机构、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中,国有企业管理人员、非党员身份的村干部等新增监察对象全部纳入追逃追赃防逃体系,真正释放出追逃追赃全覆盖、无死角的震慑效应。不管职务高低,是否为党员,只要是公职人员,涉嫌职务违法犯罪,就必然一追到底。
另一方面,这也是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整治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的必然要求,是巩固发展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的应有之义。个别基层干部,作风不正,搞贪污腐败,大肆侵害群众利益,甚至小官巨贪,严重影响党的各项惠民政策落实落地,影响很坏。像吴权深在村里的工程项目建设过程中收受巨额贿赂,谢贻琼、项亨达非法侵占村集体资金等,都是典型。整治这些腐败分子,既要保持高压态势严肃查处,同时也要在追逃防逃上发力,切断他们的外逃后路。
反腐败“老虎”“苍蝇”一起打,也要一起追。各级纪检监察机关正结合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紧盯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外逃案件,加大对基层自治组织和民生领域外逃腐败分子追逃追赃力度,坚决维护人民群众切身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