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风网讯(沙雅县人民法院:赵春丽)近日,阿克苏地区沙雅县人民法院立案庭法官在短短三小时内调处一起民间借贷纠纷案,获得了当事人的点赞。
2017年10月24日,当事人艾某和帕某二人因开餐厅资金不足,向依某借款36万元并签订借款合同,确定依某于2020年10月按合同约定履行还款义务。合同约定期至,艾某和帕某夫妻并未按约定履行还款义务,经依某多次催款,艾某和帕某仍未予以偿还,且多次拒接依某电话,拒绝与依某沟通。为此,依某将艾某和帕某诉至沙雅县人民法院。
沙雅县人民法院立案庭法官收到该案后,认为该案虽标的额较大,但事实清楚,双方争议不大,可采取诉前调解的方式解决。在征得双方当事人同意后,法官将案件引入诉前调解程序。调解过程中,被告艾某和帕某表示欠款36万元是事实,因双方在交流过程中产生矛盾,被告拒绝按合同约定履行还款义务。法官听取双方意见后,对当事人艾某和帕某进行耐心细致地释法析理,分析拒不还款的厉害关系和法律后果,提出合理的解决方案。经过三小时的调解,最终促使双方达成调解协议,法院当天即向双方当事人出具了民事调解书,被告接到调解书后当即将36万元返还至原告依某账号。
为保障和服务沙雅县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大局,沙雅县人民法院法官在案件审理过程中充分考虑时间和效率问题,发挥诉前调解作用,用更短的时间、更快的速度、更高的效率、更合理的方式为当事人提供法律服务,用“急当事人所急、想当事人所想、帮当事人所需”的司法情怀,最大程度满足群众的司法需求。(沙雅县人民法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