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风网讯(沙雅县英买力镇:杨永胜)有一句名言:“先天下之忧而忧,后天下之乐而乐。” 我们基层检察干警,身为人民的公仆,身为党的刀把子,身为为民服务的驻村干部,在完成自己分内工作职责的同时,也要怀有一颗乐于奉献的心,既要“敢为”又要“甘为”,要端正心态,少说空话,多做实事好事、不怕吃亏,以身作则,时刻树立良好的个人形象。在开展乡村振兴工作过程中,努力为群众排忧解难,维护他们合法权益,使法律“以人为本、立法为民”的理念得以充分体现。
2021年1月15日,沙雅县人民检察院驻英买力镇央艾日克村工作队,充分发挥了工作队的职能和工作队队员们自己专业上的优势,开展了“解读民法典,宣讲到乡村”活动,积极引导广大群众学习了解《民法典》。活动中,英买力镇央艾日克村第一书记即沙雅县人民检察院一级检察官阿布都热西提·克然木用通俗易懂的语言,利用广播讲座,深入群众家庭以互动问答的方式,向村民宣传讲解《民法典》的意义、总则和分编内容,重点围绕邻居间的矛盾纠纷、村民之间的债务纠纷、夫妻之间的离婚纠纷、夫妻共同债务等亮点进行了宣传。
做人民群众的知心人。民法典是一部“社会生活百科全书,”因涉及面广,涵盖面深,对每一个人的言行具有很强的约束意义。作为基层检察院的驻村干部,普法宣传,包教政策本就是我们驻村干部的责任和义务,更应积极当好普法宣传教育员,以身作则,为基层人民群众服务,做人民群众身边的知心人。在加强自身学习的同时,为群众讲解民法知识,帮助解答法律疑惑,始终做到人民群众在哪里、干部的心就在哪里,人民群众需要什么、干部就要去想什么,人民群众盼什么、干部就要干什么,最终实现法典深入人心。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颁布以来,我们工作队、村委会、警务室第一时间开展了学习。通过平时的走访,了解到农村对民法知识的需求很大,所以筹备了这堂法治讲座。我们认为,为了驻村工作的顺利开展,为了广大人民群众的知法、懂法、守法、护法,开展这样的法律宣讲活动很有意义!接下来,我们会继续开展民法典讲座做遵纪守法的带头人。民法典第一章第十条规定:“处理民事纠纷,应当依照法律;法律没有规定的,可以适用习惯,但是不得违背公序良俗。”第七编第七章第一千二百二十九条规定:“因污染环境、破坏生态造成他人损害的,侵权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驻村干部作为基层干部,在日常的工作中每天都需要与群众接触,这就需要掌握一定的法律知识,特别是在服务人民群众领域内的法律法规知识,做到依法行事,依法办事。利用法律知识公平公正依法调解群众纠纷,在开展村级人居环境整治工作的过程中,利用法律知识引领群众爱护环境,通过利用法律规范自身言行,努力在人民群众中树立学法用法的典范。
我们不仅要努力做好一名合格的公务员,还要争做百姓的贴心人,做群众的好朋友,把他们当成自己的亲人、朋友,做到以诚相待,以理服人。
最后,还要有耐心。农村群众的思想文化素质参差不齐,群众对一些政策往往会不够理解不够透彻,或理解有偏差,从而导致少数群众不支持、抵触现象,产生各种各样的矛盾。所以驻村干部要在宣传有关政策中、调处矛盾纠纷的过程中,一定要有耐心,要动之以情,晓之以理,直到思想做通,工作做好为止。在这次疫情防控工作期间,群众普遍认为管理太严格,认识不到当前形式的严峻,因此有些村民抵触情绪较大,一定程度的影响到了疫情防控相关工作的顺利开展。通过邀请老党员、老干部、村内致富能手等威望较高人士与全体党员干部一起召开多次会议,充分沟通,共同协商后,决定分包村组、亲属做群众思想工作,耐心讲解国家的政策、开展工作的必要性等,详细了解群众后顾之忧,共同想对策,解决群众封闭式管理后的生活问题,疫情防控工作很快得要了群众的认可和支持,并得以顺利开展。
“民法典被誉为社会生活百科全书,民法典的颁行,为实现人民美好幸福生活提供了重要的法律保障,宣传学习民法典,就是要让法律走到群众的身边,走进群众的心理,让更多的群众知法,懂法,守法用法。让村民真正的体会到越自律越自由,我们永远在路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