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风网讯(沙雅县人民检察院:哈尔丽哈西)为落实好最高检“7日内程序性回复,3个月内要对办理的过程和结果答复”有关检查工作要求,阿克苏地区沙雅县人民检察院制定了“群众来信件件有回音”有关制度,明确各部门职责,规范工作流程,严格落实“群众来信件件有回复”的要求,明确群众来信及时得到保障。
沙雅县人民检察院采取各种方式,推进信访工作有序开展。专人负责。做到专人负责,员额检察官参与,明确责任分工。控申部门依法接收、受理、分流群众信访事项,向信访人回复接收、受理、分流情况。第三检察部安排专人负责正常运行信访信息系统2.0,所有信访案件全部录入系统,实现网上登记、分流、办理、网络信件等,已实现信息化常态化。分类回复。对实名信访自收到信访事项之日起,7日内向信访人回复接收、受理和分流情况。对于采用书信,网络等形式提出的信访事项,信访材料之日起7日内,通过电话、短信或者制作书面答复函回复信访人受理、分流等情况。于通过“12309”电话形式提出的信访事项,能够即时解答的依法即时解答,无法即时解答的,通过“12309”电话在7日内回复信访人受理、分流情况。加强督促。控申部门对移送本院其他部门回复的信访事项予以催办督办,对即将期满的进行预警,并层报承办部门负责人、分管领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