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几年来,湖北英山县人民法院充分发挥司法审判职能,为加快构建亲商清商、尊商护商的营商环境,助力山区经济发展,提供了优质的司法服务和有力司法保障,得到社会各界好评。
英山法院面对民商事案件数量持续增长,化解难度越来越大,案多人少的矛盾突出的问题,加大调解力度,主动发力,积极作为,充分发挥司法审判职能,在职责范围内,积极营造优化营商环境。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司法是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最后一道防线,良好的营商环境离不开公正、高效的司法环境。
利用法院职能、强化产权保护。依法查处一批侵犯产权违法犯罪案件。建立知识产权快速审查、快速确权、快速维权一站式综合服务工作机制,开通快速通道。如:英山首例摄影作品维权案结案、作者获赔13000元。虽然知识产权案件归市中院管辖,但是英山法院积极引导当事人到市中院立案并最终调解结案。给侵权者敲响了警钟,也为作品维权起到了积极推进作用。
发挥司法裁判作用,净化营商环境。鼓励诚信交易,严惩商业欺诈、毁约、背信弃义等失信行为,严厉打击制假售假、坑蒙拐骗行为,强化各类市场主体依法经营、诚信经营的责任意识。
英山法院加大对违法失信的惩戒力度,让市场主体“一处失信、处处受限”。坚持将诚信理念贯穿于审判执行全过程,教育引导当事人诚信诉讼,在审理中严把证据事实关,严防虚假诉讼,提高司法公信,以公信促诚信。
严厉打击黑恶势力等破坏市场秩序、影响发展稳定的行为。自扫黑除恶活动开展以来,英山法院共受理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案件1起13人,恶势力团伙犯罪案件7起49人。
对判决的涉黑涉恶案件,综合运用追缴、没收、判处财产刑等多种手段,对不履行金钱义务的,及时移送法院执行局强制执行,彻底铲除黑恶势力经济基础,做到“打财断血”。
慎重处理破产企业,依法保护企业主权。推进“简案快审、类案专审、难案精审”。坚持依法稳妥处理涉企案件。防止刑事执法介入经济纠纷,民事责任变为刑事责任。加强商业纠纷解决平台,制度建设,推进执行案件繁简分流,加快破产制度体系建设,着力解决“执行难、破产难”问题。如英山法院首次召开某企业破产重整第二次债权人会议,首次组织276名债权人通过网络(微信群)投票的方式表决《重整计划草案》。通过网络投票能够有效降低企业费用和债权人的参会成本,提高了会议效率,充分保障了债权人的程序参与权,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调”“判”结合,化解矛盾纠纷。 严格区分企业家个人财产和企业法人财产,妥善处理涉及民营企业的“民刑交叉”案件,防止“办一个案件,垮一个企业,跑一批企业家”的现象发生。
对各类主体的诉讼地位、诉讼权利、法律适用、法律责任、法律服务、法律保护等方面做到一律平等。依法独立行使审判权,提高民商事案件的裁判水平,准确把握商事审判“调”“判”关系,坚持能调则调、当判则判、规范行为,以调解的独特优势化解矛盾、解决纠纷。
12月8日,英山法院审判团队来到某企业调解了一起建设工程合同诉讼标的额1000万多元的大案,法官认为该案涉及标的额大,事实争议多,案情复杂,稍有不慎,可能对企业造成无法挽回的影响。及时召开庭前会议,一是交换证据,查清事实;二是从优化营商环境、服务企业、服务大局出发,讨论如何让企业跳出成天疲于应付债务纠纷面临破产的现状,让企业起死回生。决定到企业多方调查,了解真相,把损失降到最底程度。审理过程中,合议庭多次主持调解,最终双方自愿达成调解协议,以10万元调解结案,获得双方当事人好评。至此,这起标的额过千万元的建设工程合同纠纷案件终于调解结案。
12月9日,英山法院依法组织调解了一起财政与企业之间的2000多万元的借款合同纠纷案件。原告财政诉被告某企业借款合同纠纷一案,法院依法进行了庭前调解,原告诉求:判决被告立即偿还所借县城经济发展调度资金本金2245 万元及逾期利息。法院认为该案涉及标的额大,要从优化营商环境、服务大局出发,让企业扩大生产,增加效益,消化债务,起死回生,就组织双方调查,促进调解,搞活企业。经法院主持调解,双方自愿达成调解协议,这起巨额借款合同纠纷案以调解结案。
探索多种服务形式,延伸司法审判职能。英山法院通过举办座谈会、进行法律知识培训,指导企业和企业家依法治企、依法经营,预防市场交易风险。持续强化以案释法工作,通过各种新媒体平台,适时发布涉及企业金融借款、民间借贷、产品质量、劳动争议等常见涉企典型案例,及时公布依法保护企业和企业家合法权益的典型案例,引导企业家遵纪守法、敢于担当、服务社会、履职责任,推动形成尊重、关心、支持企业家健康成长的良好法治环境和社会氛围。切实保障企业及企业家的合法权益。
总之,英山法院将依法行使自己的职能职责,坚持公开、公正、公开的原则,积极运用调判结合的方法,实现法律效果、政治效果、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湖北英山县人民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沈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