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清风网主页 > 执法动态 >
执法动态
绥宁县检察院有效推进公开听证 切实提升检察公信力
时间 :   2020-09-09 14:49 来源:   清风网 作者:   周满荣 一审:周满荣   二审:宁基   三审:周秋连
清风网讯(通讯员:沈宁 肖甲英) 9月8日,绥宁县人民检察院邀请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侦查人员及基层代表共24人在五楼会议室召开了“办理破坏环境资源公益诉讼案件”公开听证会,听取意见,自觉接受外部监督,增强执法办案透明度和公信力。
绥宁县南依八十里大南山,北临巍巍雪峰山,森林覆盖率高达76%,为保护好绥宁的绿水青山,绥宁县检察院积极发挥公益诉讼检察职能作用,2020年以来,绥宁县检察院共办理破坏环境资源公益诉讼类案件31件,其中行政公益诉讼案件6件,发出检察建议7件,民事公益诉讼案件25件,其中向法院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件1件。办理的这些案件获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有效的保护了绥宁的生态环境。 
听证会上,院党组书记、检察长杨尊永首先介绍了该院今年以来办理破坏环境资源公益诉讼案件情况。
听证会上,副检察长刘建雄对10起非法捕捞水产品案的基本情况进行了详细的介绍,这些案件事实的审查认定、法律适用及拟不起诉理由作了详细说明。
检察二部主任杨开云就检察机关公益诉讼工作做了详细的介绍,并介绍了李某某等人非法捕捞水产品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系列案件的办理情况。
其他听证人员在认真听取了案件汇报后,参会人员结合案件情况、事实、证据、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等方面充分发表了个人意见。一致认为:李某某等10人非法捕捞水产品案,捕捞水产品在0.28千克—5.1千克之间,自愿认罪认罚,并交纳生态修复赔偿款,主动修复生态,可以从轻处罚。
 
在座代表经细致分析考量,一致同意检察机关拟作出的不起诉处理决定,并对检察机关规范严谨的办案理念和主动接受监督的态度给与好评。
 
公开听证工作是积极推动新时代检察工作创新发展、提升检察满意度、提高检察机关公信力的一项有力举措。绥宁县检察院将在此次成功举办公开听证会的基础上,按照省、市院的要求和部署,结合检察办案实际,大胆、准确推行听证会工作,确保以公开促公正、以公开赢公信。
 
据悉,今年以来,绥宁县检察院认真贯彻落实高检院决策部署,始终把公开听证作为化解社会矛盾、促进社会治理、落实司法为民、提升检察公信力的重要举措。将检察机关不起诉决定权置于阳光下,是积极贯彻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保障案件公开、准确处理、落实认罪认罚制度的一次有益探索和生动实践。绥宁县检察院不仅仅简单追求案件办结,而是始终把政治效果、社会效果、法律效果的有机统一,作为检察工作的最终价值追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