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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共产党清水河县第十四届纪律检查委员会第七次全体会议决议
时间 :   2021-02-08 19:34 来源 :   清风网 责任编辑 :   周满荣
中国共产党清水河县
第十四届纪律检查委员会第七次全体会议决议
(2021年2月4日中国共产党清水河县第十四届
纪律检查委员会第七次全体会议通过)
 
中国共产党清水河县第十四届纪律检查委员会第七次全体会议,于2021年2月4日在清水河县举行。出席全会的有县纪委委员16人,列席48人。会议由县纪律检查委员会常务委员会主持。
 
县委书记云霖琼出席全会并讲话。县委、县人大、县政府、县政协及县人民法院、县人民检察院的领导同志出席会议。
 
全会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回顾2020年纪检监察工作,部署2021年任务,审议通过了刘耀刚同志代表县纪委常委会所作的《坚守初心使命  忠诚履职担当 为全县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保障》工作报告。
 
全会认真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在十九届中央纪委五次全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和十九届中央纪委五次全会、自治区纪委十届七次全会、市纪委十二届七次全会和县委十四届十三次全会精神。要求全县各级党组织深入学习贯彻,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决策部署上来,从政治上看全面从严治党,一刻不停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充分发挥全面从严治党的引领保障作用,以强有力的政治监督,确保“十四五”时期目标任务落到实处。全会认真学习云霖琼同志的讲话。一致认为,讲话全面体现十九届中央纪委五次全会精神,要求:坚定政治方向,保持政治定力,坚定不移纵深推进全面从严治党;聚焦“两个维护”根本任务,以强有力的政治监督,确保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贯彻落实到位;坚定不移推进反腐败斗争,坚持无禁区、零容忍、长震慑,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抓好作风建设,毫不妥协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顽瘴痼疾,让求真务实、清正廉洁的新风气不断充盈;坚持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带头,进一步压实全面从严治党政治责任,对清水河县深化全面从严治党,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和反腐败斗争,提供了工作遵循,明确了方法路径。全县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要认真贯彻落实。
 
全会认为,2020年,在市纪委监委和县委的坚强领导下,全县各级纪检监察机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忠诚履行纪检监察职责使命,坚定不移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坚持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一体推进,持之以恒正风肃纪,坚定不移惩治腐败,全县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取得了新的阶段性成效。在深化突出政治监督、坚决整治群众身边的腐败和作风问题、做精做细日常监督、持之以恒纠“四风”树新风、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从严加强干部队伍建设上下功夫见成效。在肯定成绩的同时,全会分析了全县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要求认真研究,切实加以解决。
 
全会提出,2021年是实施“十四五”规划、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的第一年,也是我们党成立100周年,全县纪检监察机关要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以推动高质量发展为主题,坚持和完善党和国家监督体系,忠实履行党章和宪法赋予的职责,坚定不移全面从严治党,以监督党中央决策部署有效落实为首要任务,紧扣党和国家工作大局发挥监督保障执行、促进完善发展作用,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扎实推进纪检监察工作规范化法治化建设和干部队伍建设,为实施十四五规划,实现高质量发展,着力打造生态宜居县、绿色杂粮县、特色旅游县、循环工业县、物流节点县提供坚强政治和纪律保障。
 
第一,从严从实履行政治监督之责,在推动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落地见效上体现新担当新作为
坚持政治引领。全县纪检监察机关要坚持从政治上看全面从严治党,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以实际行动和成效践行好“两个维护”。持之以恒学懂弄通做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跟进学习习近平总书记一系列重要论述和最新指示批示精神,切实做到以知促行、知行合一。深化“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成果,坚定理想信念、提高政治站位、修炼党性心性、忠诚履职尽责。
 
强化政治监督。全县纪检监察机关要坚决扛起监督践行“两个维护”重大政治责任,加强对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重大决策部署情况、贯彻落实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民族工作的重要论述、党中央关于加强和改进民族工作决策部署情况的政治监督,确保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开好局、起好步。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监督推动各级党组织自觉同党中央要求对标对表,严肃查处表里不一、阳奉阴违,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等问题。严明换届纪律,严肃查处拉票贿选、说情打招呼等行为。
 
压实政治责任。各级党组织必须知责于心、知责于身、知责于行,坚决履行好管党治党政治责任,各级党组织书记要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班子成员履行“一岗双责”,确保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与业务工作两手抓、两手硬、两促进。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协助党委健全全面从严治党责任制度,主动及时向同级党委请示报告,共同分析研判政治生态,提出管党治党的意见建议。紧盯主体责任、监督责任区分不清,以监督责任代替主体责任,扎实推进“四责协同”。加强对同级党委和班子成员的监督,强化对下级党组织一把手的监督,督促推动各级党组织,特别是主要负责同志切实担负起全面从严治党政治责任。实施规范问责、精准问责,强化制度执行、保障责任落实。
 
第二,从严从实履行正风肃纪之责,在推动巩固拓宽作风建设成效上体现新担当新作为
坚决整治营商环境问题。持续紧盯优化营商环境三年行动计划和便民利企9条措施,对照26条负面清单,开展常态化监督检查。紧紧抓住工程建设、行政审批、招商引资、项目落地等关键环节,着力整治不担当、不作为、慢作为等问题。严肃查处贪污贿赂、滥用职权、玩忽职守、权力寻租等违纪违法问题。深入抓好自治区党委优化营商环境专项巡视反馈问题的整改和监督,营造良好发展环境。
 
坚决整治干部作风顽疾。久久为功整治“四官”问题,聚焦贯彻党中央决策部署做选择、搞变通、打折扣、轻视忽视、应付对付等突出表现,“门好进、脸好看、事不办”等突出问题,不敢担当、不愿负责、贪功诿过、执行不力、效率低下、“慵、懒、散、拖、退、绕、乱、飘”等作风弊病,“小官弄权”“科长专政”“官气十足”等衙门作风,坚持从快查处、从重处分、从严问责、一律曝光,切实推动广大干部“去官气、接地气、满负荷、在状态”。
 
坚决纠“四风”树新风。从严从实抓好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和自治区党委、市委、县委有关配套规定的落实,坚守重要节点,紧盯薄弱环节,用好大数据监督手段,畅通群众监督和舆论监督渠道,深化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顽瘴痼疾,严肃查处隐形变异“四风”问题,对顶风违纪的典型案件,一律点名道姓通报曝光。坚持纠“四风”与树新风并举,教育引导党员领导干部坚决反对特权思想和特权行为,严格家风家教。严格落实“三个区分开来”要求,旗帜鲜明为敢于担当、踏实做事、不谋私利的干部撑腰鼓劲,严厉打击诬告陷害、恶意举报等行为,为受到诬告陷害的干部澄清正名。持续做好年度“清风干部”评选和“清风标兵”选树工作。
 
第三,从严从实履行强化专项整治之责,在推动深入整治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上体现新担当新作为
开展供销合作社系统腐败问题专项整治。压紧压实各级党委、政府和供销合作社党组织整治工作主体责任,坚持问题导向,加强供销合作社系统监督执纪问责工作,严肃查处腐败案件,将专项整治与肃清腐败流毒影响、净化政治生态相结合,推动巡视巡察整改、深化以案促改,强化警示教育,促进供销合作社系统由乱转治。
 
开展司法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整治。畅通与县政法委的沟通联系渠道,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及时受理有关问题线索,严肃查处典型问题。深挖彻查涉法涉诉信访问题、舆情热点问题、久拖不决重复访越级访背后的腐败和作风问题,推动政法系统彻底转变纪律作风,树牢宗旨意识,强化执法为民,确保专项整治见到实效。
 
持续深入开展民生领域专项整治。聚焦上学难、出行难、看病难、办事难等重点民生领域问题,严肃查处吃拿卡要、贪污侵占,违纪违法、失职失责等行为,持续整治养老社保、生态环保、安全生产、食品药品安全等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紧盯行业领域乱象,强化以案促改,不断深化拓展整治成果,切实把党的惠民政策落到实处。
 
推进其他专项整治常态化治理。深入分析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人防系统专项治理、农村乱占耕地建房等专项整治的复盘工作,总结经验、固化机制。督促做好脱贫攻坚后续工作,强化对巩固“四个不摘”政策成果的监督,保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认真落实呼浩特市煤炭资源领域违规违法问题专项整治有关部署要求,打好核查发现问题、问题线索查办、国有资产损失追缴清仓见底攻坚战。
 
第四,从严从实履行监督首要之责,在推动对公权力制约监督上体现新担当新作为
做深做细日常监督。突出对信访件办理、“三重一大”决策程序、专题民主(组织)生活会质量、巡视巡察整改等情况的监督检查,提升监督精准性。综合运用平时了解、谈心谈话、列席民主(组织)生活会、提出纪检监察建议等方式,提升监督实效性。探索县纪委同乡镇和部门党委(党组)班子成员集体谈话、县纪委书记定期与乡镇和部门党委(党组)书记谈话、乡镇和部门党委(党组)书记在县纪委全会述责述廉并接受评议等监督方式,使监督和被监督成为自觉。
 
做深做细派驻监督。进一步深化派驻机构改革,在实现有形覆盖和有效覆盖上见真章见实效。坚持问题导向,完善清单化管理工作机制,发挥提醒函、建议函、督办函更大作用,建立闭环整改工作机制。统筹整合监督力量,强化线索处置和案件查办,消除“零立案”。持续发挥好派驻管理办公室作用,强化对各派驻纪检监察组履行监督责任的指导、监督和考核工作。  
 
做深做细巡察监督。统筹运用常规巡察、专项巡察、交叉巡察、点穴式巡察等方式开展工作,重点开展巡察“回头看”,查漏补缺、整改提升。将民族工作、推广普及国家通用语言文字落实情况纳入巡察监督重点内容。做好巡察“后半篇文章”,完善整改情况报告制度,健全整改公开机制和日常监督机制。加强巡视巡察上下联动,做好中央巡视、自治区专项巡视反馈意见整改,推动完善体制机制、堵塞管理漏洞。
 
第五,从严从实履行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之责,在推动新时代反腐败压倒性胜利上体现新担当新作为
持续加大办案力度。重点查处政治问题和经济问题交织的腐败案件,聚焦“十四五”规划中政策支持力度大、资金资源集中、财政金融投资富集的领域和环节,坚决查处腐败问题。突出金融、资源、土地、规划、建设、工程等重点领域,加大查处和风险管控力度。严格落实“双公开、双反馈”工作机制,推动案结事了,基层矛盾有效化解。坚持依规依纪依法安全文明办案。
 
持续加大以案促改力度。扎实开展“以案促改提升年”活动,做实以案促改、以案促建、以案促治。严格落实“一案三报告”制度,把好以案促改首道关口。进一步从思想上吸取我县“9.21”专案教训,精准运用“四种形态”处理涉案人员,深入剖析背后深层次原因,推动举一反三,治理乱象。强化以案促改监督,压紧压实案发单位以案促改主体责任,对工作不力、敷衍应付的严肃问责,切实维护纪检监察建议权威。
 
持续加大宣传教育力度。在5月份开展第五届党风廉政建设宣传教育月活动,引导全县广大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树牢“纪律红线不可逾越、法律底线不可触碰”的意识。督促案发单位开好专题民主(组织)生活会、警示教育大会。做实同级同类干部的警示教育,指导督促县直部门分层分类开展系统行业的警示教育。在老牛坡党员干部教育中心建设廉政教育展厅,大力开展廉政教育。深入推进清廉文化建设,持续开展清廉文化“六进”活动。
 
第六,从严从实履行基层监督之责,在推动净化政治生态持续向好上体现新担当新作为
精准监督“三务”公开。持续深化巩固“三务”公开成果,压实“三务”公开主责部门责任,健全完善公开指导目录,开展常态化监督检查,及时发现问题,督促落实好整改。持续抓好“三务”公开平台建设,推动公开内容、标准、时限、格式四统一。对不公开、假公开、公开不到位背后的腐败和作风问题,发现一起、查处一起、通报曝光一起。
 
持续强化基层监督。结合整治基层“微腐败”问题,深入开展“基层监督年”活动。持续开展“微腐败”大清扫行动,总结固化大清扫行动中形成的好经验好做法,抓好领导包案、审核把关、签字背书、抽查复核各项工作。进一步细化实化“双公开、双反馈”工作机制,提高群众满意度。深化运用“末端工作法”“一线工作法”“闭环工作法”,不断提升干部包联工作成效。探索建立多部门联席会议和履责提醒制度,对重点信访事项凝聚多方化解的工作合力,有力有效净化基层政治生态。
 
第七,从严从实履行加强自身建设之责,在推动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全面过硬上体现新担当新作为
加强履职锤炼。持续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提高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的能力,不断锤炼忠诚干净担当的政治品格。加强常委会政治建设,带头做到“两个维护”。按照市纪委监委开展“一域一特色、一县一品牌”创建活动要求,加强与兄弟旗县的学习交流,推动整体工作上台阶。
 
增强履职本领。常态化开展业务领学,掀起全员学习热潮。深化全员办案,全员额融入业务工作。深化全员培训,提升思想政治工作、谈话突破、大数据分析“三项核心技能”,实现纪检监察干部培训全覆盖。对标上级纪委监委,进一步完善纪检监察干部考核评价体系,加大干部培养任用和交流力度,激发干部队伍的内生动力。
 
强化履职监管。完善自身权力运行的制约监督体系,严格按照制度履行职责、行使权力、开展工作。健全纪检监察干部廉政档案,有针对性开展教育管理监督。配合县委做好县纪委换届工作,指导乡镇纪委做好换届工作。加强内部管理,自觉接受各方面监督。严格执行监督执纪工作规则和监督执法工作规定,依规依纪依法履职尽责。以更严的监督约束防治“灯下黑”,以铁一般的纪律作风锻造纪检监察铁军。
 
会议号召,更加紧密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在市纪委监委和县委的坚强领导下,不忘初心、牢记使命,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向纵深发展,为庆祝建党100周年、全县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作出新的更大贡献!(清水河县纪委监委:张云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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