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一男子携带管制刀具在子长火车站过安检时,被延安铁路公安处子长站派出所执勤民警发现并处罚。
事发当日,子长站派出所执勤民警在盯控安检时,安检人员发现一男子衣服口袋里疑似有一把管制器具,向民警报告后,民警立即上前查看。经调查,该男子所携带刀具确系管制器具。民警对男子进行批评教育,告知其行为的危害及后果,男子表示认识到了错误并接受处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处罚法》第三十二条第二款之规定和八十九条第一款之规定,对该男子处以行政拘留五日的处罚并其扣押携带的管制器具。
子长铁警提醒:为保障行车安全,请广大旅客在乘车时,认真对照新版《铁路旅客禁止、限制携带和托运物品目录》清点携带的行李物品,避免为自己出行造成不便。(子长站派出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