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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致全县食品经营单位防控非洲猪瘟的一封信
时间 :   2020-06-09 16:51 来源:   清风网 作者:   周满荣 一审:周满荣   二审:宁基   三审:周秋连
清风网讯(乌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食品监管办公室;杜占燕)为进一步做好非洲猪瘟防控工作,规范猪肉市场经营行业,防止相关疫情进入我县,保障我县猪肉及肉制品市场的质量安全,确保全县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现就有关责任事项告知广大食品经营者、单位食堂及其从业人员,请严格遵照执行有关法律法规和文件要求,切实履行食品安全主体责任。
 
一、进一步做好食品及食品原料的进货查验记录工作
切实落实肉类及肉类制品的索证索票及进货查验记录制度,严格核查采购猪肉的动物检疫合格证明和肉品品质检验合格证,加强进货查验,做好记录登记,确保食品特别是猪肉及猪肉制品来源可追溯。
  
二、进一步做好食品加工环节的操作管理
严格按照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的有关要求落实食品加工处理操作,切实防止食品加工流程交叉污染,确保肉类及肉类制品烧熟煮透。
  
三、进一步做好餐厨废弃物的处置管理
严格按照相关要求落实餐厨废弃物的处理工作,确保餐厨废弃物处理渠道合法、去向可追。杜绝与养殖户签订餐厨废弃物回收协议,严格控制餐厨废弃物流向养殖环节的风险。  
 
四、进一步落实食品留样制度
各类食堂、中央厨房、集体用餐配送单位以及宴席承办者,要严格落实食品留样制度,特别要做好肉类及肉类制品的食物留样管理。有条件的餐饮服务提供者应加强对购进肉类及肉类制品的留样管理。  
 
五、进一步落实信息反馈制度
各食品经营单位在经营过程中发现“问题”肉类,应及时向乌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报告,并按规定进行无害化处理,否则,将追究相关责任人的法律责任。报告电话:5324218、5322453;
 
做好食品经营环节食品安全工作,是广大食品经营者及从业人员的义务和责任。希望大家严格遵守《食品安全法》和《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的有关要求,将食品安全主体责任落实到位,为保障广大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和公共卫生安全作出应有贡献。
 
热忱欢迎广大群众监督,投诉举报电话: 53263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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