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风网讯(通讯员:李彩霞、杨鹏杰、吕玥)近日,呼和浩特市纪委监委驻市教育局纪检监察组深入市教育局相关直属单位、直属学校,通过座谈了解、走访谈话、查阅文件资料等方式,就市纪委监委下达的《监察建议书》落实情况进行“驻点办公”式监督检查。
督查中,驻市教育局纪检监察组针对市纪委监委《监察建议书》指出的“规范食堂收支和会计核算工作,实施‘阳光采购’,建立物资采购验收制度”等问题,主动联系被监督单位,面对面进行业务指导,仔细询问食堂专用账户开立情况,查看伙食费收支明细,详细了解财务整改进度等。
驻市教育局纪检监察组工作人员介绍,目前,被监督单位整改工作正在稳步推进,食堂财务建立完善了总分类账,银行存款日记录,做到了日清月结;伙食费登记到人,数据清晰;实施“阳光采购”,通过校园食堂食材采购平台采购所需食材,供货商全部由集采网审核资质合格推送,食堂负责人实地考察再签订供货合同。
“纪检监察组高度重视问题整改,把推动解决问题作为‘驻点办公’的落脚点,在整改落实上动真格、求实效,督促被监督单位和相关人员认真制定整改方案,逐一抓好整改落实,坚决防止和杜绝弄虚作假,做表面文章的现象。坚持‘当下改’与‘长久立’相结合,既促进问题解决,又推动制度创新,切实把整改成果常态化、制度化。”驻市教育局纪检监察组组长表示,下一步,纪检监察组将继续创新监督方式,对市教育系统被监督单位探索实行“驻点办公”制度,让派驻监督的“探头”动起来,不留死角和盲区,努力在监督关口前移上用心、在精准监督上用力,更好地履行“驻在一家、监督多家”的综合监督职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