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共产党内蒙古自治区第十届纪律检查委员会第七次全体会议决议于2021年2月1日召开,会议召开后,幸福路街道纪工委迅速组织开展学习,传达学习石泰峰书记在自治区十届纪委七次全会上的讲话、刘奇凡同志所作工作报告和第二次全体会议上的讲话精神,主动对标对表全会各项部署,将全会精神贯彻落实到2021年工作中。
参学人员一致表示,十九届中央纪委五次全会精神和自治区十届纪委七次全会精神是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的重要遵循,是新时代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的行动指南。作为基层纪检干部,要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一刻不停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严防民生领域“微腐败”,不断以改作风的新成效取信于民,努力解决好人民群众的“急难愁盼”问题,让群众在每一个事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
下一步,街道纪工委将秉持“治军总须脚踏实地,克勤小物,乃可日起而有功。”的精神,锲而不舍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全面提升监督治理效能,充分发挥全面从严治党引领保障作用,为完成“十四五”时期目标任务添砖加瓦。(幸福路办事处纪工委:张玥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