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鲁史镇成立领导干部违规借贷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全面推进领导干部违规借贷问题专项整治工作。
强化组织领导。成立由镇党委书记、镇长任组长,镇纪委书记、组织委员任副组长,镇纪委、基层党建综合办工作人员及各村村务监督委员会主任任成员的镇级领导干部违规借贷问题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镇纪委监察室,由镇纪委工作人员具体负责日常工作,切实提高思想认识,压实工作责任,有效防范领导干部违规借贷问题。
完善工作机制。严格按照上级有关文件要求,面向全镇在职及退休领导干部传达文件精神,督促开展自查自纠,如实填写《凤庆县领导干部违规借贷情况自查报告表》。对专项整治中发现存在弄虚作假、瞒报漏报、未按要求及时整改的,按照有关规定从严处理;在领导干部自查自纠的基础上,有效运用纪委监督、群众监督、舆论监督等监督力量,全面排查和受理领导干部违规借贷有关问题线索,汇总形成《鲁史镇领导干部违规借贷问题监督举报台账》。
盯紧监督重点。本次专项整治紧盯关键少数,重点针对党的十八大以后发生或延续的、影响领导干部公正执行公务、廉洁行使职权的借贷行为进行清理和规范。包括以本人、亲属或其他特定关系人名义,与管理和服务对象以及其他与行使职权有关系的单位或个人发生借贷关系的行为;以高于同期贷款基准利率向单位或个人出借资金并收取利息的行为;将从单位、个人获得的借款,或从银行、其他金融机构获得的贷款资金转借牟利的行为;为他人的借贷提供帮助,收取介绍费、中介费、担保费等费用的行为;以及其他违规借贷的行为。
鲁史镇领导干部违规借贷问题专项整治涉及领导干部共计26人,其中在职领导干部14人,退休领导干部12人,截至目前未发现存在违规借贷问题。(鲁史镇纪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