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呼和浩特市纪委监委《2020年工作部署分工方案》要求,结合赛罕区纪委监委的具体工作安排,区纪委监委派驻第九纪检监察组2020年上半年工作成果如下:
一、发挥派的权威和驻的优势
派驻第九纪检监察组的派驻单位是赛罕区农牧水利局和赛罕区林业局。2020年派驻第九纪检监察组在日常工作中,加强了与派驻单位的沟通,以上级交办的各项问题线索为工作重心,充分发挥了派驻的权威优势。深入了解了派驻单位的情况,提高了工作效率,圆满完成了区纪委监委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
二、加强政治监督和日常监督
(一)有效做好疫情防控监督作用,轮流到社区值守,以党员身份到社区,用实际行动践行初心和使命,助力疫情防控工作。
(二)按照区委的统一部署,为使包联工作取得实效,在第一时间与包联镇、村组取得联系,确保信息互通,每月定期深入走访,解决问题。通过对包联的东干丈村、什惧窑村的深入了解,决定下一步认真研究帮扶政策和计划,切实帮助该村解决实际问题。
(三)在完善巡察工作方面起到重要作用。市委第三轮交叉巡察第九交叉巡查组,从4月13日进组,到6月4日结束,克服工作难度大、距离远的困难。通过开展巡察工作,强化党内监督向基层延伸的制度性安排,巩固发展良好政治生态。
(四)在各大节日前后开展了多次明察暗访,并结合区纪委有关文件要求,与派驻单位部门负责人进行约谈,强化了工作纪律,落实了各项工作要求,加强“四官”监督作用。
(五)根据《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第28条规定,带着实际情况和具体问题,加强了对被监督单位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和其他工作人员的监督。定期参加了区农牧水利局党风廉政建设及反腐败工作专题研究会,督促驻在单位查找、发现风险点,有效加强制度建设。组织区林业局全体干部在区纪委监委廉政教育展厅开展了廉政教育活动。
(六)在赛罕区机构改革后,及时跟进对派驻单位的监督工作,督促区农牧水利局从机关工作纪律抓起,配套健全了以“三重一大”制度为主的各项制度的建设。
(七)根据区纪委监委工作安排,印发了《关于开展驻在单位违纪违法问题线索排查的工作方案》《派驻第九纪检监察组加强对农牧林水利领域监督的工作方案》《派驻第九纪检监察组对农牧水利局扶贫工作的监督方案》《派驻第九纪检监察组对驻在单位脱贫攻坚整改工作的监督方案》等文件,并按照《方案》安排,认真、及时地开展工作。
三、交办问题线索
2020年上半年,派驻第九纪检监察组收到交办的问题线索共13件,其中办结自治区“奇凡”案件2件、市纪委转办8件,现初核了结10件,违纪立案2件3人,监察立案1件2人,案件还在进一步核实中。剩余线索将在6月底全部初核了结。
四、参与、监督驻在部门开展专项治理工作
2020年参与了区农牧水利局扶贫工作相关会议,抽查了区农牧水利局扶贫工作相关文件资料,参加了赛罕区扶贫工作专项督查,日常工作中加强了与区农牧水利局扶贫部门的双向沟通机制,并积极配合区纪委监委党风室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
五、增强监督执纪能力
积极参与派驻单位重要会议,加强对派驻单位风险部门的监督监管。同时,派驻组在发挥纪委监委专责监督作用中加强政治思想学习和业务学习,积极参加区纪委监委组织的专项培训、讲座等,以及法宣在线、学习强国、公务员在线,努力做到学深、学透、入心、入脑。(作者:中共呼和浩特市赛罕区纪律检查委员会派驻第九纪检监察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