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感谢组织及时挽救了我,没有让我越陷越深,我真诚向组织忏悔,希望大家能以我为鉴!”在贵州省安顺市关岭布依族苗族自治县纪委监委干部小宋的工作手记中,记录了一名违纪违法干部李某言辞恳切的检讨。
与此形成对比的,是审查调查初期李某极不配合的态度。该县纪委监委调查组通过同志式谈话,让其深刻认识到自己的错误。思想疙瘩解开了,李某的态度也来了个大转变,主动向组织交代了自己的问题。
李某的转变并非偶然,这源自贵州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坚持将思想政治工作贯穿审查调查全过程,在坚持从严执纪执法的同时,按照严管和厚爱结合、激励和约束并重的要求,通过工作方式的转变,努力实现政治效果、纪法效果和社会效果相统一。
“对‘小问题’视而不见,一味以办大案要案‘论英雄’,是过去一些地方开展监督工作存在的问题。”贵州省纪委监委有关负责人说,该省纪检监察机关紧扣政治机关职责定位,积极转变工作方式,在强化日常监督、抓早抓小上下功夫,及时通过谈心谈话、批评教育等方式纠正干部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引导党员干部及时认识错误,防止小错酿成大祸。
从立案调查,到成功办结并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仅仅用了一个月的时间——毕节市威宁彝族回族苗族自治县纪委监委办案人员在总结一起案件调查经验时介绍,深入细致的思想政治工作对案件取得关键性突破功不可没。
去年10月,威宁县纪委监委对某单位干部刘某某违纪违法问题进行立案审查调查。调查初期,刘某某并不配合,对问题矢口否认,反复陈述自己在部队服役12年和到地方工作后的功劳苦劳,千方百计回避自己的问题。
面对拒不交代的刘某某,调查组经过分析研判,决定对他加强思想政治教育。针对刘某某对部队感情深厚,在服役期间表现优异的特点,调查组“对症下药”,与他一起重温入党誓词,追忆服役期间恪守纪律规矩的模范行为,通过党性意识的唤醒、纪律规矩的重申,让刘某某深受触动,坚定了其依靠组织的信心,最终刘某某主动交代了自己多次收受巨额现金的违纪违法问题。
在具体实践中,贵州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坚持把思想政治工作贯穿审查调查全过程、各方面,最大限度教育挽救党员干部。审查调查前,加强工作谋划,全面了解审查调查对象成长经历、家庭情况等,深挖其违纪违法的思想根源,针对性制定相关措施,做到一人一套方案、一份问题清单、一份思想政治工作谈话提纲;审查调查期间,对审查调查对象以同志相称,安排其学习党章党规党纪、重温入党誓词、重读入党志愿书,唤醒其对组织的忠诚,最终促使其向组织坦白问题。
该省还探索建立教育回访机制,制定出台受处理党员教育和回访工作暂行办法,明确审查调查结束后,在向受处分人所在单位或基层党组织宣布处分决定时,通过同步制定帮教方案,明确帮教人员,加强日常教育监督管理,帮助受处分对象改正错误,树立信心。
“收到处分决定书的那一刻,我觉得工作和生活仿佛一下跌入了谷底,是组织的回访帮助,让我重拾工作信心。”日前,面对前来回访的铜仁市纪委监委工作人员,该市某市直单位干部游某某向组织说出了心里话。
原来,游某某曾因违反廉洁纪律而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受到处分后,游某某思想压力大、工作态度消极,市纪委监委了解情况后,及时找到游某某开展回访教育,并督促其单位党组制定帮教计划,明确2名党组成员为帮教人员,每季度与游某某开展谈心谈话,了解其思想、工作状况以及认错改错情况,通过帮教让他直面问题,改正错误,最终帮游某某打开了心结。
此外,贵州还坚持对查处的每一起典型案例,认真分析发案原因、特点,通过召开支部会、干部大会、专题民主生活会或组织生活会、警示教育大会,在一定范围发放违纪违法人员个人忏悔书和公开处分决定书等,强化思想政治工作的感染力和说服力,让党员干部在对照中反思,敦促有问题的干部主动交代问题,争取组织宽大处理。
针对案件中暴露出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贵州省纪检监察机关督促案发单位党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深入剖析,举一反三,查找案发单位在体制、机制、制度和管理方面存在的漏洞和薄弱环节,提出源头治理的对策和建议,健全完善制度、堵塞漏洞,有效预防类似问题的再次发生,努力取得良好的政治效果、纪法效果、社会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