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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溪镇多举措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
时间 :   2020-12-30 19:08 来源:   清风网 作者:   周满荣 一审:周满荣   二审:宁基   三审:周秋连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文件精神,平溪镇多举措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为平溪镇经济社会高速发展保驾护航。
 
潜移默化,做好观念转变。充分利用工作讨论、业务交流、日常谈话等机会,实时宣传纪检监察体制改革成果,转变领导干部观念,潜移默化,将抓全面从严治党工作主体由镇纪委转变为镇党委,发挥党委切实担负起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领导作用。理顺平溪镇纪委、镇党委在全面从严治党的工作关系,明确主责主业和监督管理职责,为更好的履行全面从严治党工作营造良好氛围。
 
化繁为简,做好责任分解。在深入研读《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的基础上,参照《黄平县党委(党组)及其书记和领导班子其他成员从严治党工作责任清单(试行)》,梳理归纳党委、主要负责人、其他班子成员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化繁为简,让领导班子清晰责任内容,为责任落实提供明确的量化参照。
 
有条不紊,规范工作流程。镇纪委切实发挥好组织协调作用,突出监督效能。坚持每季度监督提醒党委召开一次全面从严治党工作专题研究会,协助党委及时了解班子成员全面从严治党工作落实情况,分析研判形势,对出现的问题和短板及时研究,加强党委在经济社会发展各项工作中领导作用。
 
和风细雨,强化日常监督。深刻认识监督的目的,将监督当作推进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落实的有力保障。充分发挥镇纪委监督管理优势,转变以往心血来潮式的、让被监督者有种“被检查”的不舒适感突兀监督形式,将监督常规化。每个季度登记一次党委、主要负责人、其他班子成员全面从严治党工作落实情况,督促各部门分管领导承担起党风廉政建设的主体责任,落实“一岗双责”的要求。(李双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