习近平总书记在十九届中央纪委五次全会上发表重要讲话时指出,纪检监察机关要带头加强党的政治建设,坚定维护党中央权威和党的团结统一,围绕现代化建设大局发挥监督保障执行、促进完善发展作用,知责于心、担责于身、履责于行。纪检监察机关要接受最严格的约束和监督,加大严管严治、自我净化力度,针对自身权力运行机制和管理监督体系的薄弱环节,扎紧织密制度笼子,坚决防止“灯下黑”。新城区纪委监委干部监督室不断提高政治站位和政治觉悟,积极查摆在干部监督工作方面存在的问题,针对查摆出的问题,积极研究探索干部监督的科学方法。
一、目前干部监督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一)认识不到位。从主观来看,纪检监察干部习惯于“探照灯”照别人,不太习惯于用“手电筒”照自己。面对内部严格的制度约束觉得盯得太紧没法做事,对严格的审批流程又觉得管的太死不好办案。从客观来看,存在就事论事,为监督而监督的现象,没有把自我监督上升到政治高度,没有把政治监督放在自我监督的首要位置。
(二)压力层层递减。一是从一把手到班子其他成员呈递减态势。一把手对自我监督高度重视,责任意识较强,班子其他成员有所减弱,对分管领域的自我监督抓的不够具体。二是班子成员到部门负责人递减。内设机构负责同志自我监督意识有待加强,对部门内同志的监督不够重视,干部自我监督靠自觉。三是干部监督室、案件监督管理室作为内部监督的职能机构,监督主体意识比较强,其他综合部门、业务部门一定程度上重业务、轻监督。
(三)体制不够完善。一是监督办法缺乏统一规范。尽管出台了一些加强内部监督工作的文件和规定,但缺乏系统性。二是监督渠道不够畅通。上级纪委对下级纪委的监督不能形成常态;同级党委对纪检监察机关往往信任大于监督;下级对上级缺乏监督途径和方法;群众监督由于信息不对称,沟通机制不完善导致监督不足。三是监督方式单一。目前的干部监督工作主要采用年度考核、述职述廉等方式实施监督,注重工作层面的多,忽视了思想、生活层面的监督,监督方式不够全面直接。
(四)主动监督意识不足。一是干部监督工作碍于情面,被动监督多、主动监督少,习惯将主要精力放在对机关干部违纪违法信访举报问题线索的受理核查上,主动开展干部监督不够。二是没有实现关口前移,偏重事后监督,事后报告多、事前请示少,等干部被举报了、出现问题了才开始调查。
(五)监督用力不均。一是监督层级上有薄弱环节,机关内部监督多一些,而对下级纪检监察机关和派驻机构的监督管理不足,主要通过请示报告、年度检查来实现。二是监督的时空上有薄弱环节,对纪检监察干部八小时内“工作圈”监督管理比较严格,而对八小时以外“生活圈”“社交圈”的监督管理力度不强。三是监督领域上有薄弱环节,重视对问题线索处置等核心权力运行的程序性监督管理,而办案过程中廉洁性监督重视不足。
二、积极探索干部监督新方法
(一)不断加强政治建设。加强纪检监察干部队伍的自我监督首先要加强政治建设。纪检监察干部必须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督促其紧紧围绕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履行职责;督促其不忘初心、牢记使命,紧紧围绕当好政治生态“护林员”履职尽责;教育引导广大纪检干部强化宗旨意识,紧紧围绕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严肃查处发生在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
(二)规范权力运行机制。一是主动适应监察体制改革新要求,进一步完善权力运行流程,切实把纪检监察机关权力关进制度笼子;二是强化干部责任意识和担当精神,严肃查处纪检监察干部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等问题;三是严控廉洁风险防失足,加强廉政风险排查,切实找准风险点,防止权力被滥用、干部被“围猎”;四是从严从细从实监督管理干部,严格制定落实执纪办案人员行为规范。
(三)健全干部监督体系。紧盯关键少数、关键领域、关键环节加强监督。坚持结果导向,健全评价体系,对重点工作推进、问题线索处置、干部队伍管理等组织绩效评价,既评价部门也评价个人。健全“问责式”监督机制,对照职责定位,剖析问题症结,严肃追责问责。
(四)监督常态化。在“常”“长”上下功夫,常了解情况、常教育提醒、常汇报点评、常检查督促,加强自我监督。将自我监督协同化,把加强自我监督与自觉接受组织监督、群众监督、舆论监督等紧密结合起来,做到上下贯通、左右联通、内外融通。
(五)提高监督的专责化、专业化。自觉将干部监督作为一个专门的长期的重点课题加强调查研究。进一步强化干部监督部门专责职能,严格落实监督措施。提升专业化能力,着眼于专业对应、层次对应、岗位对应要求,加强对干部监督队伍的教育培训,着力提升专业思维、专业精神、专业素养和专业能力,有效解决结构不合理、专业化水平不高、本领不适应等问题。(新城区纪委监委:杨洁)